上海民警茆盛泉永遠地告別了那身被摔出破洞的警服,警號是“043297”,上面還染著鮮血。
他還告別了即將臨盆的妻子以及未來得及見一面的孩子。
3月11日下午,上海閔行公安分局交警支隊二中隊民警茆盛泉在執法過程中突遭不法侵害。事發時,一名駕駛寶馬X3的司機不聽茆盛泉勸阻,強行在路口轉彎,并將這位民警拖行近十米遠。
澎湃新聞從上海警方獲悉,事發時間為當日17時26分,茆盛泉在吳中路虹許路路口執勤,發現該肇事車自北向南遇紅燈時超過停車線,遂上前糾正其交通違法行為。該車在民警糾正后退回了停車線。當綠燈放行時,該車突然不按路口導向標志從直行車道向左轉彎,民警迅速上前攔截。
但是意外發生了,強行轉彎的車輛因為速度太快,將上前阻攔的茆盛泉拖行了近十米遠。
目擊者劉正金告訴記者,事發時,茆盛泉被寶馬車拖行,頭部著地,翻了幾個跟頭,之后無法動彈。
茆盛泉被送至上海市第六人民醫院救治,其顱內出血,腦干受傷。據悉,該名受傷警員先由醫院五樓ICU轉移到六樓進行緊急搶救,但最終因傷勢過重身亡。
澎湃新聞記者了解到,茆盛泉的妻子有孕在身,下個月是他們寶寶的預產期。肇事司機孫某,32歲,上海人,為一網絡科技公司老板。
茆盛泉走了,對于肇事司機孫某、這位與茆盛泉同齡的年輕人來說,他將背負起道德與法律的懲罰。
3月12日凌晨,記者了解到,這一不法侵害案的發生,起因是肇事司機對交通違法行為的錯誤認知和一點“賭氣”心理。
12日凌晨1時30分,閔行公安分局刑偵支隊重案隊隊長孫劍向記者透露:“結合現場調查和訪問,我們現在以故意傷害案進行偵查。”孫劍告訴記者,3月11日下午17時26分,犯罪嫌疑人孫某駕駛一輛紅色的寶馬X3,由北向南遇紅燈時超過停車線,隨即他被執勤交警發現并糾正。之后,嫌疑人將車子倒入停車線內,在直行信號燈紅燈變綠燈后,孫某駕駛車輛由直行車道轉入左轉待轉車道,企圖轉彎。“當時他們有個簡單的交流,然后犯罪嫌疑人突然加速,民警抓住了車門,最終被拖行,并甩在了路上。”
孫劍告訴記者,犯罪嫌疑人孫某在行駛了100多米后,發現反光鏡里面有很多人,感覺出事了,靠邊停車后,又返回事發現場,跟民警交代稱人是他撞的。
孫劍說,據犯罪嫌疑人孫某交代,事發當天,孫某跟朋友約好,在當晚(3月11日)18時到市人民廣場碰頭,“但是時間晚了,路上又堵。他在直行車道上想轉彎,碰到民警一直讓他直行,他覺得時間來不及了。”孫劍說,民警第一次糾正,犯罪嫌疑人聽了,民警第二次又叫他直行,犯罪嫌疑人覺得民警針對他,他心里不舒服。
“最關鍵的問題是,犯罪嫌疑人并不認為自己交通違法了,他認為他直行轉到左轉彎待行區了,他就可以左轉,但民警卻一直讓他直行。所以他踩油門想轉彎,然后靠邊跟民警理論,他也說自己油門踩的重了。”
直行車道必須直行,要聽交警指揮
事實上,犯罪嫌疑人不覺得自己涉嫌交通違法,這一錯誤的認知和一些“賭氣”成分,最終導致了悲劇的發生。“他犯了兩個嚴重的錯誤,首先不按路口導向標志從直行車道向左轉彎,直行車道必須直行。第二不服從民警指揮。”孫劍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民警反復打直行的手勢,但犯罪嫌疑人都忽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