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好人法”——《上海市急救醫療服務條例》草案正在修改和完善過程中,計劃于11月初提交市人大常委會會議進行審議。近日,市人大教科文衛委就市衛生計生委起草的《上海市急救醫療服務條例》草案,召開研討會,征求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專家學者的意見和建議。
該條例因為擬加入社會急救的相關內容,因而被網友稱為“好人法”。在討論中,市人大代表劉中民建議,應加強城市防災減災能力的建設,可專門設備災醫院,床位要預留,費用由政府買單。
路遇群眾需幫助,施以援手卻有“吃力不討好”的顧慮,通過立法能否破題?吳堅代表認為,社會急救是人道精神的體現,應鼓勵甚至獎勵。他建議設置相應的基金,為公眾救助可能產生的損害賠償“兜底”。劉中民代表則指出,對急救免責給予法律保護,有助于專業救援人員和公眾把握急救的黃金時間。
對于好人無償救人能否免責,市人大此前曾邀公眾參與調查。截至昨天17點,在市人大公眾網官網上,對“培訓取得合格證書、具備急救技能的公民對急、危、重患者按照急救操作規范實施的緊急現場救護行為,受法律保護,對患者造成損害的,不承擔法律責任”持支持態度的有56人,占該選項投票總數的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