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犯罪心理
環境影響 從眾心理
除了上述作案特點之外,檢察官還調研發現這些青年干部犯罪的心理共性。近年來,一些權力部門的少數青年干部,尤其是掌管一定權力的單位和部門的負責人,主觀認為收受“紅包”、“禮金”是一種“社會現象”,不算什么問題。
北京某醫院矯形骨科需要購進人工關節,幾家供貨商爭先供貨,提出給予回扣。矯形骨科的主治醫師黃某認為廠家既然主動送錢,就當是給大家謀福利了,共計收受37萬余元,按照手術中的作用分給了同事。黃某直接參與回扣款的收取和發放行為,構成單位受賄罪。
他在自我認識中寫道:“由于學習不夠,在行業大環境的影響下,沒有正確規范自己的行為,沒有意識到這是一種不正當的收入?!?/p>
生怕吃虧 貪圖虛榮
有些年輕干部雖然有比較好的工作,經濟條件也不差,但仍無法和社會上的大款相比。這種心理失衡讓他們萌發了不撈白不撈的錯誤想法。與過去職務犯罪中很多人被“拉下水”不同,很多年輕干部更為積極主動,甚至是千方百計尋找機會獲取非法利益。前文中提到的冒領工資貪污的高某,在供述中寫道:“因為心理上的不平衡,一時糊涂,拿了不該拿的錢。其實我通過正常途徑也可以掙到這些錢?!?/p>
“按勞取酬” 錢權互易
一些青年干部,為別人辦了事、幫了忙,也希望“按勞取酬”,甚至認為“用我的權換你的錢,天經地義”。被告人馬某在藥監局藥品注冊司工作期間,利用負責編排批準文號及報送審批的職務便利,接受他人請托,為吉林某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順利換發藥品批準文號提供便利。為此收受30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