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新規3月實施:社區矯正再添規程 放射性廢物將受嚴管
社區矯正試點工作從2003年開始,2009年在全國全面試行,社區矯正覆蓋面穩步擴大,社區矯正人員數量不斷增長。司法部副部長郝赤勇日前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截至2011年12月底,全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已開展社區矯正工作;各地累計接收社區矯正人員88萬余人,累計解除矯正48.2萬人,現有社區矯正人員40萬人,社區矯正人員的重新犯罪率一直控制在0.2%左右。
以樊崇義為代表的眾多法學家一直力倡社區矯正立法。從2003年起“兩高兩部”及高檢院陸續下發多部規范性文件。此次“兩高兩部”聯合發布的《社區矯正實施辦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辦法完善了具有中國特色的刑罰執行制度,對社區矯正工作的穩定有序開展具有重要意義。
辦法主要內容包括:
一、明確社區矯正的執行機關??h級司法行政機關社區矯正機構對社區矯正人員進行監督管理和教育幫助,司法所承擔社區矯正日常工作。
二、明確適用社區矯正前要開展調查評估。辦法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監獄對擬適用社區矯正的被告人、罪犯,需要調查其對所居住社區影響的,可以委托縣級司法行政機關進行調查評估。辦法具體規定了調查評估的基本內容和程序要求。
三、明確司法所應當為社區矯正人員確定專門的矯正小組。辦法規定,矯正小組由司法所工作人員擔任組長,由社會工作者、志愿者、有關部門、村(居)民委員會、社區矯正人員所在單位、就讀學校、家庭成員或者監護人、保證人等共同組成矯正小組,協助社區矯正機構進行社區矯正。社區矯正人員為女性的,矯正小組應當有女性成員。
四、明確社區矯正人員違反相關規定的法律責任與處理程序。辦法規定了監管處罰、治安管理處罰、刑事處罰的適用條件和程序,包括對社區矯正人員給予警告、治安處罰、撤銷緩刑、撤銷假釋、對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收監執行等,并明確列舉了六種應當予以警告的情形、五種應當撤銷緩刑和假釋的情形及八種暫予監外執行罪犯收監執行的情形。
五、明確規定未成年人社區矯正適用特殊程序。辦法規定,對未成年人實施社區矯正,應當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對未成年人的社區矯正應當與成年人分開進行;對未成年社區矯正人員給予身份保護,其矯正宣告不公開進行,其矯正檔案應當保密;協調有關部門為未成年社區矯正人員就學、就業等提供幫助;督促未成年社區矯正人員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等等。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社區矯正人員,適用未成年人社區矯正的規定。
六、明確規定宣告解除程序。辦法規定,社區矯正人員矯正期滿,司法所應當組織解除社區矯正宣告。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員主持,按照規定程序公開進行。
七、明確規定“社會保障”條款。辦法規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根據社區矯正人員的需要,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職業培訓和就業指導,幫助落實社會保障措施。
B.嚴格管理放射性廢物,保護公民環境權
國務院:《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條例》
刑法修正案(八)對原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作了較大修改,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擴展適用范圍、降低入罪門檻,加大了對環境污染犯罪的打擊力度。
然而,刑法規制終究是“事后救濟”,不能防患于未然。2012年3月1日起施行的《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條例》主要對放射性廢物的處理、貯存、處置作了規定,并對運輸、應急內容在附則中作了銜接性規定,擔負起“事前預防”環境污染的重任。
條例主要內容包括:
一、完善了放射性固體廢物貯存、處置許可制度。一是從單位主體資格、專業技術能力、設施設備場所、質量保證體系、財務能力等方面明確了貯存、處置單位的許可條件。二是細化放射性固體廢物貯存、處置許可證的申請和審批程序、許可證的內容、有效期限以及變更程序等事項。三是禁止無許可證或者不按照許可證的規定從事放射性固體廢物的貯存、處置活動。
二、對放射性廢物處理、貯存、處置活動規定了安全監管措施。一是規定放射性廢物的處理、貯存和處置活動,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放射性污染防治標準和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規定。二是要求核設施營運單位、核技術利用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將其產生的廢舊放射源、其他放射性固體廢物和不能經凈化排放的廢液進行處理,并送交有相應許可證的單位貯存或者處置。三是明確放射性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對其接收的放射性固體廢物進行貯存、處置,建立情況記錄檔案,加強安全檢查和放射性監測,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采取措施并報告。四是強化對放射性廢物處理、貯存、處置活動的監督檢查手段,同時要求從事放射性廢物相關活動的單位建立相應的安保制度、人員培訓制度,并定期報告相關情況。
三、對放射性廢物管理中的違法行為規定法律責任。一是針對監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中可能出現的違法許可、不依法查處違法行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等等,規定了依法處分、追究刑事責任等相應的法律責任。二是針對放射性廢物相關活動單位可能出現的違法送交貯存、處置,無許可證或者不按照許可證規定從事貯存、處置活動,違反如實報告義務等,規定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罰款、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等法律責任。
3月起施行的其他部分新法規:
工業和信息化部:《規范互聯網信息服務市場秩序若干規定》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
財政部、民政部、國家體育總局:《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來源:《檢察日報》 編輯:鄧京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