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非免責贈品不該“享受”另類待遇
免費并非免責 贈品也須“三包”
記者發現,不少商家和消費者對贈品質量問題的維權存在誤區。消費者很少關注贈品是否有說明書及其“三包”情況,并認為贈品屬于商家額外贈送,不應索要發票。而商家則普遍認為,作為一種促銷手段,贈品既然是免費贈送,就不該承擔責任。
對此,恒金律師事務所于歡歡律師表示,免費并非免責。免費贈品一旦出現質量問題,給消費者的利益帶來損害,商家照樣需要進行賠償。
“贈品促銷行為,與市民之間無償贈予不同,消費者需付款才能得到贈品。所以從法律角度講,贈品也應視為商品,質量必須合格,否則應屬經營欺詐行為。”于歡歡說,羊毛出在羊身上,附贈品的價值已經被商家分攤到主商品上。因此,消費者可就“問題贈品”提出索賠,商家也必須承擔相關責任。
此外,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如果所購商品確有質量問題,則屬于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存在瑕疵,合同解除的主要責任在商家,消費者不僅可以退回商品,還有權保留贈品。
消協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應索要購物發票并核對商品具體信息作為憑證,一旦與商家交涉難以解決,可通過當地工商行政機關、消費者協會等監管部門進行投訴,或者通過法律渠道解決。
黑龍江大學社會學教授曲文勇說,商家應杜絕質量不合格贈品,出現問題商家要依法履行三包責任。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商家監管,建立商家誠信服務體系,為消費者營造一個良好的消費環境。
來源:新華網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