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家庭征收個稅,公平嗎?
專家觀點
個稅改革亟待從分類向綜合邁進
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劉怡:關于“以家庭為單位征收”的討論,實際上傳遞出個稅改革亟待從分類向綜合邁進的改革信號。目前,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的個稅都實行綜合或者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綜合計稅是最能體現一個人納稅能力的稅制,而我國“十二五”規則已明確提出要逐步建立健全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稅制。
有利于培育中等收入階層
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今后稅收改革,可進一步積極探討如何培育中等收入階層。畢竟我國個人所得稅還要經歷一個動態優化的過程,在“十二五”期間,我們需要對個人所得稅再推出進一步動態優化的新方案,加入綜合機制和家庭贍養系數的區別機制,這些都可圍繞積極培育、壯大中國的中等收入階層這樣一個導向。
建議盡快明確個稅改革時間表
中國民主促進會上海社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施薔生:建議盡快明確個稅綜合改革、推行以家庭為主要征收單位的時間表,包括明確提出要求納稅人所必須承擔的納稅基礎工作。當然,也要使國家稅收收入的主要用途和流向更加透明,使納稅人義務和權利對等。
將個稅納入社會征信系統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院長高培勇:實行家庭個稅制度雖存在一定的技術障礙,但是,從住建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執行以家庭為單位認定二套房的實際情況來看,在當前社會征信系統框架內,啟動全國地方稅務系統個人信息聯網工作,多個部門實現信息資源共享,按家庭收入征收個稅并非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楊亮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