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年代的禮金一覽
上世紀70年代:三轉一響,好有面子
當時普通人的月薪在50元左右,結婚需要“三轉一響”(手表、自行車、縫紉機、收音機)。“騎永久牌自行車去上班,用蝴蝶牌縫紉機給家人改衣服,就是很有面子的事情了。”60多歲的老街坊陳叔回憶道,當時不興攀比,結婚禮金普遍在300元左右,家庭條件不好的不給禮金也不計較,結婚花費不超過800元。
上世紀80年代:禮金翻番,高至千元
上世紀80年代職工工資增長最快的年代,城鎮職工年人均工資由1978年的714元猛增至1990年的3504元,禮金也實現翻番,當時結婚男方給女方的禮金一般在500-1000元之間,婚禮一般花費在3000元左右。
上世紀90年代:大操大辦,禮金過萬
上世紀90年代進入了商品房年代,房子開始成為年輕人結婚的心頭大事,家具電器、衣服首飾、婚宴花費開始上漲,大操大辦之風開始盛行。普通家庭的結婚禮金在2000-6000元,家庭富裕的可以達到9000-10000元。
跨入2000年:有房有車,拼媽拼爹
“三大件”升級為房子,車子,票子,年輕人結婚基本要靠父母在經濟上的鼎力支持,80后獨生子女對于婚禮更是講究。“婚禮沒個15萬辦不下來,沒有父母的支持怎么行。”廣州仔陳先生告訴記者,廣州人相對實在,普通工薪階層禮金在2萬-3萬元。
禮金的本質:購買新娘的生殖能力
根據1967年出版的《世界人種志》統計,在1167個前工業化社會中,三分之二的婚禮要給禮金,而只有不到4%的婚禮要給嫁妝,說明禮金比嫁妝普遍。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經濟學家息汪·安德森認為,禮金在某種程度上被認為是對女性生殖力的購買,年輕、健康、身材好、相貌靚的新娘結婚禮金要相對多。
來源:新華網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