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軒
安徽蕪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公立醫院改革工作,由市委書記擔任醫改領導小組組長,市長擔任公立醫院改革試點領導小組組長,圍繞“四個分開”,全面、深入地進行了改革探索。在17個公立醫院改革國家聯系試點城市中,蕪湖市率先探索取消藥品加成政策,實施醫藥分開,改革公立醫院補償機制,并相應對考核與分配激勵機制進行了改革。
探索醫藥分開,改革補償機制
2007年,蕪湖市拉開了醫藥分開改革的序幕,改革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從2007年12月~2011年9月,將公立醫院藥品加價率由15%降至10%;第二階段從2011年10月開始至今,實行公立醫院藥品按省級招標價格零加成銷售。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建立藥品采購決策、執行、監督權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的機制。
成立醫療機構藥事專家委員會,負責決定公立醫院采購藥品的品種。成員由醫院推薦的專家和相關部門人員共同組成,專家有票決權,部門代表的職責主要是觀察監督。委員會每年對公立醫院采購藥品目錄進行一次調整。
成立醫療機構藥品醫用耗材管理中心(原名藥品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藥管中心),負責組織市級醫療機構藥品、醫藥耗材的采購、配送,對藥品和醫用耗材使用信息進行動態監測,考核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使用管理情況等。目前,藥管中心通過市政府招標采購代理處,邀標確定了3家藥品配送企業,負責全市20家公立醫院藥品配售。這3家配送企業承諾,在安徽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價格的基礎上,按藥品銷售總額向蕪湖市藥管中心讓利20%。讓利進入財政賬戶,再按藥品增值服務、考核以獎代補等方式補償給醫院。藥管中心每月對醫療機構用藥情況進行考核與監測,并嚴厲查處藥品企業行賄問題,一旦發現,即禁止其兩年內參加蕪湖市藥品采購,2011年至今已有4家醫藥公司被列入“黑名單”,受到該項處罰。
此外,藥管中心成立之初,曾將市屬八家公立醫院的藥房從醫院剝離,成立藥管中心下屬的藥品調配中心,醫院藥劑人員的人事、工資關系全部劃歸藥品管理中心,工資由財政按定額補助方式納入預算。但此后出現醫院藥劑人員積極性下降等問題。為解決好藥劑人員職稱晉升、績效考核、收入分配等問題,2011年9月恢復了醫院藥劑科,人員重新劃歸醫院管理。藥管中心參與藥劑人員績效獎金考核并承擔50%的資金。
成立監督管理委員會,由蕪湖市監督局、衛生局、藥監局、物價局、審計局、政府糾風辦等部門共同組成,負責對藥品采購和配送實行監督管理。
二是加大政府投入,探索完善財政補償政策。蕪湖市出臺了市屬公立醫院改革補償暫行辦法,明確了財政對公立醫院補償的內容和方式。公立醫院財政補償資金分為三類:一類是經常性補償經費。包括:(1)離退休人員(編制內)離退休金,執行事業單位標準,由社保經辦機構統發。蕪湖市公立醫療機構約2000余名離退休人員均已納入社保,離退休金約7000萬元/年。(2)在職人員參加養老保險,其中編制內人員保費由財政負擔,列入預算,約2000萬元/年。(3)離退休人員的醫療補償和公用經費,全額列入財政預算,約400萬元/年。再一類是專項補償經費,主要用于基本建設和大型設備購置補助(每年規定投入不少于5000萬元)、扶持重點學科發展、公共衛生服務補償、政策性虧損及其他專項。近年實際投入平均為1.1億元。第三類是獎勵性補償經費,根據各醫院年度考核結果實行以獎代補,每年額度為40萬元。
三是啟動醫療服務價格調整。在安徽省物價部門支持下,蕪湖市對部分醫療服務價格進行了調整,并增設了藥事服務費。其中,提高了診查、護理等18項綜合醫療服務類項目,腰椎穿刺等19項臨床診療項目,以及胃癌擴大根治術等79項手術治療項目的價格,降低了核磁共振、CT等31項檢查價格。藥事服務費門診按每名患者每日診次1元、住院按每床日2元收取。為了避免出現較大社會反響,價格只作了微調,部分服務項目價格還不足以體現服務成本和醫務人員技術價值。據測算,提高的價格收費只能彌補取消藥品加成收入的2%左右。
此外,蕪湖市積極探索醫保支付制度改革,力求形成醫療保險對醫療服務的激勵與約束機制。
據蕪湖市統計,經過第一階段醫藥分開改革,市屬公立醫院藥品價格平均下降20%,藥占比從2008年的40.55%下降到2011的36.39%。在第二階段全面取消藥品加成后,市屬公立醫院就診人均藥品費用176元,比改革前同期下降10%,藥占比進一步降低到34.3%(比2011年全國地級市屬公立醫院平均水平約低9.2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