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余省份公布方案 國家層面統籌成期待
今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異地高考方案“原則上應于2012年年底前出臺”。
隨后全國已有14個省市區公布各自的異地高考實施方案,其中,黑龍江、安徽、重慶、河北、湖南、浙江、吉林、遼寧8省市確定在2013年正式實施異地高考方案。
對于目前各省份出臺的眾多方案,熊丙奇呼吁應在國家層面對異地高考的方案進行統籌。
他認為,就目前來看,教育部應在三個方面進行工作:第一,督促地方嚴格按照目前公布的方案來執行;第二,要根據流動人口的數量來統籌協調招考指標,盡量做到指標均衡;第三,針對一些地區的“借考”政策,國家應該出臺具體的實施方案,協調各省份之間的政策對接和信息溝通。
其實,從國家將異地高考方案制定的權限下放地方開始,就已經引起不少專家學者的反對聲音。有聲音指出,異地高考方案交由地方各自制定,必然會導致地方因各自利益而自設門檻,從而導致方案實施效果大打折扣,且地區間政策無法有效對接。
“不要以為各個地方出臺了方案,異地高考的問題就能一了百了解決,現在真正的矛盾才剛剛開始。”熊丙奇說,異地高考的解決不適合簡單采取放開報考條件的方式,應將高考改革和推進異地高考結合起來,打破按計劃錄取集中錄取制度,“高考制度不改革,異地高考就沒出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