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救助管理站站長彭龍生說,不少流浪乞討人員擔心救助部門會強制將他們遣返回原籍,“我們為愿意回鄉的流浪人員買好車票,他們會半路下車返回,等沒錢了又會到救助站來求助。”
記者采訪時發現,進入救助站接受救助后,擔心失去收入來源,成為流浪人員和城市職業乞討者不愿進救助站的另一原因。
“運氣好,乞討者一小時能收到100多元,進了救助站,就不能隨意去乞討了。”陳之聯說,大部分城市流浪人員身體較為健康,通過乞討和打零工,能夠滿足生活基本需求。“很多流浪者將乞討當做職業,每天的收入完全能滿足他的開銷。”陳之聯說。
“我在隔壁不遠的一個飯店做洗碗工,時間相對自由,每個月能掙到不少錢,而且我也不乞討,我不覺得睡在這有多丟人。”海口東湖天橋下一位20多歲的流浪人員告訴記者,家里指望著他在城里能多掙點錢,所以他不愿意去救助站。
堅持人性化勸導不宜現金救助
自2012年11月以來,僅海南省救助管理站收留救助城市流浪乞討人員已超過1300余人次。“天氣冷了,求助的人就多一些。天氣暖和了,流浪人員就離開救助站了。”海南省救助管理站救助科科長張儒說,“但依舊有大量流浪人員不愿意前來救助站尋求救助。”
海南省救助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對此表示,現行救助管理辦法遵循“自愿求助、無償救助”的原則,面對街頭流浪人員生活無著卻不愿接受救助的現實,他們也只有進行勸導,最大程度幫助流浪人員。
陳之聯認為,針對流浪人員拒絕接受救助的情況,救助站工作人員應堅持人性化勸導的方式,不能強迫要求流浪人員到救助站,但應根據他們的具體情況給予不同的救助。民政、城管、公安和衛生等部門應和救助管理部門形成合力,建立統一的救助管理體系,對街頭需要救助的流浪人員做到及時救助。
“救助站以往的職能僅是為流浪人員提供一定的溫飽救助,現在我們拓寬了救助管理常規服務,通過與法律援助中心、婦聯、殘聯等部門的溝通協調,為受助人員提供法律、婦女權益維護等方面的服務。”彭龍生說,不少城市流浪人員是由于工傷或勞動糾紛導致的暫時性流浪,他們并不缺少謀生的技能。
“通過拓寬常規服務項目,進行人性化勸導,減少了流浪人員的數量,也提高了有效救助的比例。”彭龍生表示,“但目前最關鍵的還是要讓大多數人認識到救助不能僅僅給錢了事,這樣只能增加職業乞討者的數量。”(記者 伍鯤鵬、馬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