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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線交警:不會只記分不罰款
前天公安部對網絡流傳的8個“新交規謠言”統一辟謠。但辟謠消息中,涉及罰款的說法,又被網絡誤讀為新交規只記分不罰款。記者上午采訪多位一線交警證實,公安部的辟謠是針對123號令,而“新規”中只涉及了記分調整,至于罰款數額,仍是由各地在《道交法》允許的處罰區間內自行決定。
例如,“傳言一”中涉及超速的問題,除記分外,根據《北京市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中的規定,超速50%以上,可處以200元至2000元罰款,超速50%以下處以200元罰款。據介紹,本市在處罰罰款額度上限為2000元的違法行為時,常規執行的數額為1800元。
盡管123號令中沒有關于“副駕駛不系安全帶”要處罰的內容,但一線交警表示,如在實際執法中發現此類問題,民警多數會進行警告,如果是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發現,也可能在警告之外,同時處以20元至50元罰款。
據民警介紹,北京目前規定在駕駛途中吃東西、接電話屬于“影響安全駕駛的行為”,要進行罰款記分,但確實已經不再處罰駕車吸煙。盡管在點煙、扔煙頭的時候還是會分散注意力,可一般情況下會被認為“影響不大”。此外,夏季女性穿著“涼拖”開車的情況日益普遍,現在民警也基本不會對此進行處理。但一線交警表示,無論是穿拖鞋還是穿特別高的高跟鞋,都會對安全駕駛產生一定影響,最后危及的還是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即使交警不予處罰,也希望司機們,特別是女司機改變這種習慣。
記者了解到,一線交警在進行執法活動時,依據的分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實施<道交法>辦法》和公安部令等多項法律法規,某些違法行為只罰款不記分,但沒有出現過只記分不罰款的情況。(記者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