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販子”鉆漏洞 監管空白如何補
今年1月1日《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開始執行,此規定被稱為“史上最嚴交規”。但一些市民告訴記者,既然駕照分數可以買賣,交通違規對一些人來說就沒有約束力。
重慶交管部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表示,“駕照分數買賣”業務利用的是“非現場執法”對車不對人的漏洞。例如,電子眼拍照或違章車輛被貼罰單,都只能記下車牌號,不能按駕駛證號進行處罰,除非違章車輛司機被交警當場開了罰單,但這種情況畢竟是少數。
“每天發生的一般交通違法事件少則幾百起,多則上千起,交警不可能逐一核實,這就使得駕照分數買賣有了市場。”這名工作人員表示,冒名頂替的代扣分行為是不合法的,違反了關于交通違法行為應該由駕駛者本人接受扣分處理的規定。
西南政法大學教授程德安表示,其他一些國家電子眼拍照作為交警的處罰依據時,除拍下車牌號,還須拍下駕駛員的容貌,只有同時具備這兩張照片,才能據此進行處罰,可以避免交通違法處罰難落實到違章者的弊病。我國的電子眼拍照技術明顯滯后。
重慶交通大學教授黃承鋒表示,“史上最嚴交規”出臺以來,“駕照分數買賣”逐漸演變為一種畸形“剛需”。要切斷這條黑色利益鏈,一方面要加強內部監管,對違規消分的行為進行糾正,另一方面建立買賣駕照分數“黑名單”制度,對“分販子”及賣分的駕照持有人加強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