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多些“硬杠杠”
【關鍵詞】職業病防治、女職工勞動保護、帶薪休假
連日來,大范圍的霧霾天氣引發了代表委員們對戶外勞動者的關注。上海市政協委員陳麗認為,像環衛工人、建筑工、交警等行業職工,長期暴露在戶外,口罩等設備只能起到基本的防護作用,無法有效抵擋顆粒污染,長此以往,這些行業可能成為呼吸道系統等疾病“重災區”。她建議,給戶外勞動者相應的“霧霾補貼”。
像陳麗一樣,今年的地方兩會上,呼吁采取剛性措施,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聲音不斷。
九三學社寧夏區委會提出建議,注重從源頭上預防和控制職業病危害的發生,將職業病防護水平作為企業設立的條件之一,制定和執行嚴格的準入標準;推廣先進的工藝、技術和設備,淘汰嚴重危害工人健康的落后工藝設備;同時,要及時向公眾發布與職業相關的疾病信息和防治建議。四川省12名人大代表則聯名提出關于將制定《四川省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條列》列入省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的議案。議案指出,應賦予工會組織廣泛的監督權、調查權、提請政府相關部門處罰的權利,使各級工會在開展勞動法律監督工作能做到法制化、規范化和具體化。
隨著科技的發展,一些新材料、新物質是否會給女性生育機能帶來危險,需要何種特殊防護?遼寧省人大代表王耀婕就此提議,盡快出臺符合新形勢發展要求和實際情況的法律法規,為女職工勞動保護提供法律保障,同時組織專門人員開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是禁忌勞動標準的研究。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早就從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可對很多職工來說,“帶薪休假”依然是浮云。對此,重慶市政協委員伍斌呼吁,企業要轉變觀念,真正認識到讓員工帶薪休假是自己的義務。員工要增強維權意識,在合法權利受到侵犯時,應當通過行使協商權、檢舉控告權、請求調解權、請求仲裁權、訴訟權等權利,實現自己享受帶薪年休假的權利。要加強行政執法,相關勞動部門對沒有執行帶薪休假的單位,要加強進行監督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