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面人”盜刷130萬買黃金 銀行商場均賠償
焦作市的朱先生是一位4s店的老板,最近郁悶的很,因為銀行卡好端端的在自己身上,沒有丟失過,卻被一個蒙面人在異地盜刷了130多萬。據中國法院網30日報道,近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對此案作出終審判決,判決銀行和商城各承擔40%的責任。
2011年1月2號晚上8點多,焦作市4s店老板朱先生在鄭州辦完事后,開車往焦作返回。在高速公路上,朱先生突然收到一條工商銀行發來的短信“您尾號為xxxx卡2日20:36pos支出1302096元,余額19345元”這條信息讓他震驚不已。朱凱覺得納悶,翻翻自己的包,銀行卡一直安靜的在包里放著,也從來沒有丟失過,怎么會莫名其妙的被人消費了130多萬呢?忐忑不安的朱先生加快車速,往焦作行駛。趕到焦作,他不顧回家,直接跑到銀行進行查詢,讓他擔心的事終于發生了,自己卡里的132萬元只剩下了1萬多元的零頭。朱先生嚇的一身冷汗,趕緊掉頭去公安機關報案。
經公安部門調查朱先生被盜支的款是他人于2011年1月2日20點36分在被告河北省石家莊某商場pos機刷卡消費購買貴重物品了。
好好的,這么一大筆錢被盜刷了,朱先生一氣之下以銀行未能采取有效方法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導致自己的財產受到損害和石家莊某商場未履行審慎審核義務,在蒙面人到其商場pos機上進行大額消費時未核對持卡人簽名,對自己卡內存款被盜支具有過錯為由,將工商銀行和商場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二被告賠償自己的130余萬錢。
法庭上,法官調取了被告河北省石家莊這家商場提供的監控錄像。從錄像上看這名穿藍色羽絨服帶一體大帽子,戴著墨鏡,并用黑色圍巾遮住大半部分臉的四十多歲男子就像一個黑巾蒙面人。他先后三次進入商場金店,催促店員調貨并購買黃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