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孩子均由KIM撫養
法官宣讀判決書后,朝陽法院準許雙方離婚。
對于子女撫養問題,李陽與KIM也進行了爭奪。法院查明,雙方共生育了三個女兒,大女兒年滿10歲,并已經表示愿意和媽媽生活在一起。
法院認為,三個孩子和KIM長期共同生活,改變生活、教育環境對她們的成長明顯不利,且李陽經常出差在外,對女兒的陪伴和照顧較少。從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的角度出發,法院確定三個孩子均由KIM直接撫養。同時判決李陽分別向三個孩子支付相關撫養費,直至孩子年滿18歲。
KIM分得1200萬財產
在訴訟中,KIM提出了財產分割的請求,但李陽對此并不認同。法院審理查明,李陽名下現有房產10套,均位于廣州;李陽還曾先后出售10套房產。李陽同時擁有5家公司的股權和23個注冊商標,并有一定數額的資金。
對于如此復雜的財產,法院經多次工作,終于促成雙方就財產分割達成一致。李陽名下10套房產、5家公司股權和23個注冊商標均歸李陽所有,李陽支付KIM財產折價款1200萬元。李陽對該財產分割方案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