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您算賬
某職工月工資標準為3000元,如果用人單位安排該職工在春節七天長假中全部加班,而且均不能補休,則其加班工資為兩部分:
3000(元)÷21.75(天)×300%×3(天)=1241.38(元)
3000(元)÷21.75(天)×200%×4(天)=1103.45(元)
整體來看,該職工在春節7天長假中的加班工資一共為 1241.38 1103.45=2344.83(元)。
對比來看,如果該職工只是在正常工作日工作,其日均工資為3000(元)÷21.75(天)=137.93(元),因此該職工在春節七天長假中全部加班后,其7天的加班費足足是其日均工資的17倍。
■關于加班工資基數
【工資基數】一是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工資標準確定;二是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集體合同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確定;三是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同時,加班工資基數不得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實行月工資制的用人單位在將勞動者月工資折算為日或小時工資時,應當按照《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8]3號)的規定執行。即:日工資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小時工資在日工資基礎上除以8小時進行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