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控制學生在校學習時間。小學生在校學習時間不超過6小時,中學生在校學習時間不超過8小時。各中小學校不得早于8點安排教育教學活動,保證學生充分的休息和睡眠時間。
——嚴格控制作業量。區縣和學校要加強對作業的指導和管理,嚴格控制課外作業總量。小學一至二年級不布置家庭作業;三至六年級語文、數學和英語可適量布置家庭作業,三至四年級每天作業總量不得超過30分鐘,五至六年級每天作業總量不得超過1小時;初中每天家庭作業總量不得超過1.5小時。不得布置簡單重復性和懲罰性的作業,不得給家長布置作業或讓學生家長代為評改作業。
——嚴格規范考試和評價工作。小學除語文、數學、英語每學期期末可以舉行一次全校或全年級學科考試外,其他課程不得組織考試。除組織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外,區縣不得在初中其他年級組織統一考試。初中各年級每學期只能組織期中、期末2次全校或全年級的學科考試。
——嚴格禁止違規補課。嚴禁學校、教研機構、校外教育機構等以任何名目在課余時間、寒暑假、雙休日和其他法定節假日組織在校中小學生集體補習文化課程或上新課,不得通過組織補習、輔導向學生收取費用。嚴禁公辦中小學教職工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引導本校學生參加校外文化課補習班。
此外,通知還包括嚴格教輔用書管理、嚴格各類競賽管理、嚴格落實工作要求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