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
新增車輛先投放出車率高企業
《意見》原文:北京將建立出租車總量動態調控機制,首先是盤活存量出租車,其次是適度增加車輛,主要服務于預約叫車和保點運輸服務。綜合考慮出租汽車里程利用率指標和市場狀況來調節供應總量。
李曉松:總量運態調控機制首先是盤活存量出租車,通過調整增雙班來提高出車率增加運能。
其次是適度增加車輛。現在本市出租車里程利用率為68%,處于“緊平衡”狀態,在總量上要適度增加一些車。到底出租車缺口有多大,增加多少雙班,新增多少車輛,我們都有測算和評估,已列入8個綜合配套措施,6月前會公布。
無論是增雙班、還是適度增加新車,都會制定準入、考核和退出機制,增量投放將通過競爭擇優配置給企業。比如說,企業出車率低,出租汽車里程利用率降至60%左右時,適度減少運力規模;而企業出車率高,里程利用率達到70%,就要考慮增加。
特許經營權由“無期”變6年
《意見》原文:新增車輛將實施特許經營制度,出租汽車增量投放將通過競爭方式擇優配置給企業,采取特許經營方式,經營期與出租汽車報廢年限一致。
李曉松:本市出租汽車行業,一直就是經營權歸政府所有,政府無償向市場配置,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未經許可私下轉讓,更不允許有償轉讓。但原來無償配置時,對出租車的特許經營并沒有明確期限,也就是說,企業取得了經營許可權后就長期存在,導致一些企業對出租車以包代管,不對司機進行教育培訓和管理,主體責任不明確。
這次改革厘清了一個概念,就是無償得到的運營權是有期限的。在具體操作中,增量和存量會分別實施。新增的部分按無償有期限來管理,期限按車輛的報廢年限來計算。在保護大氣環境質量的前提下,新的出租車報廢年限擬由過去的8年改為6年,新增出租車運營權也是6年;存量部分會逐步改為“有期”,即一批車報廢更新時,經營權隨之變為6年。
這對企業會有很大的壓力。今后會對服務質量高、經營狀況好的企業適當傾斜,管理不善,投訴率高,經營權會被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