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社保局昨天發布2013年企業工資指導線,建議企業給職工漲薪的基準線為12%,上不超過16.5%,下不低于5%。按照規定,普通員工如不漲薪,經營管理層也不得漲薪。
“企業工資指導線”是政府根據當年經濟發展調控目標,向企業發布的年度職工工資增長建議,并不具備強制力。其中,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增長的企業,可結合自身實際參照基準線安排本企業的工資增長12%左右;前兩年效益增長較快,2013年預計效益增長依然較快的企業,原則上應低于16.5%的上線安排本企業工資增長水平;效益情況與往年持平或略有下降的企業,可結合自身實際參照5%的下線安排本企業的工資增長水平。
市人力社保局勞動關系處負責人強調,企業應當消除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著力提高工資水平偏低、工資增長緩慢的普通職工,特別是生產一線及技術工人崗位人員工資水平。“市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上述崗位人員工資增幅應高于經營者和管理層工資增幅,普通職工工資不增長的企業,經營者和管理層工資不得增長。”各類企業應當參照發布的工資指導線等政策,積極開展工資集體協商,著重體現勞動生產要素在分配中的價值,努力實現職工工資增長與企業經濟效益增長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
對于經營虧損、職工工資發放出現困難的企業,經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工資可以零增長或負增長,但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1400元/月。(記者姜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