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樓人員
地是花錢拍來的,開發商有處置權
隨后,揚子晚報記者趕到瑞景國際售樓處。一位工作人員表示,莊龍弟的房子確實給他們的樓盤銷售帶來了一定影響,他們也接到了一些業主的投訴。特別是莊龍弟那幢房子的周邊業主,非常有意見。但他們也沒預料到,也是沒辦法的事情。“當初老板拍下這塊地皮的時候,沒想到拆遷會這么不順。再說,拆遷是政府的事情,和我們開發商無關。”
至于小區建圍墻、挖掘小河以及圍彩鋼板,那都是因為出于小區建設的需要,維護小區業主的合法權益。“不做這些,小區不安全,景觀也不好,小區品質會受到影響,小區內的業主們肯定不答應。”
更重要的是,他們認為,在小區內建圍墻、景觀河,以及圍彩鋼板,是開發商的合法權利。因為這些建設用地,都是他們花錢通過合法途徑拍下來的。而“只要這些建筑符合政策,開發商就有合法處置權。”
村委回應
一直在努力協商希望能盡快解決
松陵鎮龐揚村黨支部書記楊元林在接受揚子晚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對于莊龍弟的房子問題,他們已經和有關部門包括開發商與莊龍弟進行多次溝通協調,但一直談不攏,他們也很無奈。不過,他們還是一直在努力進行協商,希望能盡快解決這一問題。
據楊元林介紹,當初莊龍弟一家也曾一度斷水斷電,但莊龍弟反映問題后,及時給予了解決。但現在莊龍弟一家老小無法出行這個問題,莊龍弟還沒有反映到他們那里。“如果確實有這個問題,只要他提出,我們就會通過有關途徑,努力幫他去和有關方面協商,力爭解決。”
律師觀點
開發商須給未拆遷戶留出或安排出行通道
江蘇政緯律師事務所律師宋紅波認為,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公民有自由出行的權利,而目前莊龍弟的出行通道,等于是被開發商“剝奪”了。因此,開發商的這一行為肯定是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開發商必須給莊龍弟一家留出或者安排出行通道。
對此,宋紅波建議,莊龍弟可以向開發商索取小區建設規劃,查看小區開發商目前所建的圍墻、景觀河,以及圍彩鋼板,是否得到規劃部門的批準。如果沒有得到批準,就可以要求開發商拆除,并按照規劃部門的審批要求,進行建設。如果得到了批準,莊龍弟則可以要求規劃部門撤銷原先不合理的規劃批復,給他留出或者安排出行通道。(記者 薛馬義)
實習編輯:段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