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出臺,被指或助長假離婚、騙婚出現 何奔/攝(資料圖片)
有廣州市民發現,從7月8日起,辦完結婚登記后,戶口簿上不再蓋紅紅的“已婚”印章了,而是被要求去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變更婚姻狀態——新規讓不少市民措手不及。
昨日,記者從廣州市民政局獲悉,從7月8日起,廣州市各區的婚姻登記部門將不再在市民辦理離、結婚時,在其戶口簿上加蓋“已婚”、“離婚”紅印;市民須在辦理手續之后帶著結婚證、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自行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辦理變更婚姻狀態。
新規出臺,褒貶不一。有市民認為保護了隱私權,有市民擔心會助長騙婚、假離婚勢頭。更有大量網友質疑:為何朝令夕改、說變就變?為何不提前通過媒介或文件告知公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