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江蘇省連云港市贛榆縣檢察院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從快批捕一名屠宰、出售含有鹽酸克倫特羅(俗稱“瘦肉精”)肉類的犯罪嫌疑人王某。
警方初步查明:2013年4月14日,在山東省沂南縣大成莊集市,王某明知其購買的黃牛在喂養過程中可能添加“瘦肉精”的情況下,仍從該集市購買了7頭黃牛,并雇傭他人將黃牛運送到贛榆縣贛馬鎮半路村的屠宰場內。
4月15日,王某雇傭他人對喂有“瘦肉精”的牛屠宰分割,并于當日下午將屠宰后的1950斤牛肉通過某物流公司發往上海銷售,供人食用,涉案價值47775元。
4月16日,該批牛肉產品被上海市嘉定區動物衛生監督所查獲,經農業部食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上海)抽檢發現含有鹽酸克倫特羅成分(“瘦肉精”)。按照我國的相關規定,瘦肉精為不得檢出成分。
案發后,連云港檢方高度重視,第一時間選派骨干力量介入偵查,并積極與公安機關、動物衛生監督部門溝通情況,研究案情,引導偵查取證。公安機關于7月4日提請贛榆縣檢察院批準逮捕王某,檢方經依法審查,于7月9日作出批捕決定。(記者 馬超 通訊員 范偉義 相恒林)
實習編輯:段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