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患者正在病房用相機拍照。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歧視、侮辱、虐待精神障礙患者,不得非法限制精神障礙患者的人身自由。
今年5月1日起《精神衛生法》正式實施,此條規定給住院治療的精神病患者“開了一扇窗”。昨天,京華時報記者對北京安定醫院開放病房進行了探訪。
目前,開放病區的56張床住了49個患者,是床位緊俏的安定醫院唯一未住滿的病區。這里的患者多是患有輕度抑郁癥、焦慮、幻覺、妄想等輕型精神疾病的男女,目前,年齡最小的患者僅17歲。
據醫院醫務科主任盛利霞介紹,該病區雖然剛開放,但一旦入住這里,就意味著患者在接受治療和醫生查房外,可擁有充分的活動自由,因此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醫院會對有意愿入住這里的患者進行嚴格的“精神檢查”,會通過有經驗的醫生與患者的悉心交談,來判斷其是否有危害自己和他人的傾向、有無生活自理能力、是否可以配合治療等,“為什么不用填表問卷調查?因為患者會有意識隱瞞病情,只有深入無防備的溝通才能了解其內心的真實情況”,盛利霞說,一旦發現患者有“兩傷”傾向或者有過相關行為,即無緣開放病區。
每天早7點到晚8點,患者和家屬均可隨意出入病區活動,此外,這里的患者還可攜帶手機、IPAD、各類書籍,甚至金銀首飾。部分愛美的姑娘喜歡穿著自己的衣服,醫生也不做過多強制,因此,戴在手腕上的寫有姓名和年齡等信息的“手環”成了患者的身份標識。
“我們是‘外松內緊’,要經常給家屬做工作,和我們一起保障患者在治療期間的安全”,開放病區主任于靖說,因為患者可以隨意出入病區購物,因此醫護人員要隨時留意,一旦發現“危險品”進入病區或者病人長時間外出不歸都要馬上采取行動。“有一次,一名女患者帶了個刮眉刀進來。這里的病人,即使輕癥精神病患者也有出現自傷或傷害他人的可能,所以這里的醫生工作強度很大,要時刻保持警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