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不完全統計,海口法院近3年來共審結銀行卡被盜刷和偽卡交易民事案件17件———
卡未離身錢被盜取,誰之過?
卡未離身,卡內金錢竟在異地被取走,銀行卡被盜刷案近年來不斷見諸報端,引發了許多人對個人財產安全的擔憂。
近日,海南日報記者采訪發現,銀行卡被盜刷和偽卡交易案常常涉及發卡行、持卡人、特約商戶、收單行(取款行)等多方對象。許多案件涉及跨行、跨地區取款或消費,法律關系較復雜,常常存在當事人舉證難、法律適用爭議較多、裁判標準不盡統一等情況。
舉案說法:銀行卡被盜刷后
滴滴、滴滴……2011年,連續收到銀行發送的10條取款提示短信后,身在海口市的阮某立刻撥打了銀行客服熱線。客服告知阮某,其銀行卡金額少了99700元,銀行收取了497元手續費。這些交易,發生在遠離海口的廣東省陽江市陽西縣。
據了解,2011年1月,阮某在國內某銀行辦理了一張借記卡,卡內余額為10萬余元。同年11月,阮某這張銀行借記卡被人盜刷,10萬余元幾乎全部被取走。隨后,阮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銀行賠償其全部經濟損失。經兩次審理,海口中院判定,阮某、銀行各承擔50%的責任。
熱議焦點:誰該為盜刷負責
據不完全統計,近3年來,海口法院一共審結銀行卡被盜刷和偽卡交易民事案件17件。
近日,在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主辦的銀行卡民商事糾紛法律適用問題研討會上,針對銀行卡冒用、偽卡盜刷等銀行卡糾紛案件中遇到的熱點難點問題,來自省高院、省銀監局、海南省銀行業協會和海南省律師協會人士展開熱烈討論。
研討會上,部分與會人士表示,應強調銀行對持卡人的信息安全保障義務。銀行應當妥善保管持卡人的卡內資金、向持卡人提供能夠安全使用的銀行卡以及安全的交易場所。只要發卡行沒有盡到保護銀行卡內款項安全的義務,就應承擔違約責任。
部分與會人士則強調持卡人對銀行卡及密碼信息的妥善保管義務。除非持卡人能證明銀行具有泄露銀行卡及密碼信息的過錯,否則持卡人對偽卡盜刷損失應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一些與會代表則認為,以上兩種看法均存在片面性。造成盜刷事實的客觀原因不僅僅是因為銀行卡被偽造,銀行卡及其密碼信息遭泄露也是必不可少的一個原因。應綜合考慮,遵循公平原則進行風險責任分配,最大限度實現各方當事人的利益平衡。(本報海口8月5日訊)
這樣防盜刷
1.在銀行柜員機上操作時,應留意柜員機是否裝有可疑或多余裝置;
2.輸入密碼時應盡量遮擋操作手勢,防止他人窺視;
3.交易后的銀行單據要妥善保管或徹底銷毀,不能隨意處置;
4.對于需要密碼的網絡交易,盡可能不在網吧等公共電腦上操作;
5.網購時不要點擊不明鏈接;
6.開通銀行卡短信通知業務,及時掌握賬戶資金的異常變動;
7.不在聊天軟件、手機短信中傳遞銀行卡和密碼信息。
8.一旦發現自己的銀行卡被盜刷,應立刻致電銀行辦理掛失、凍結手續,并報案;迅速到銀行柜臺或柜員機進行一次存、取款或購物交易,并保留下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