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已找到這名年僅13歲的孩子身在河北的生母,但對方拒絕接回小孩并聲稱隨警方怎么處理
羊城晚報訊記者張文、通訊員鄔義忠報道:“女孩在韶關火車站走丟。兩個月前她和媽媽從河北老家來到韶關找她外婆,后來媽媽卻丟下她,獨自回到河北。”一名13歲的河北女孩被母親遺棄的微博近日引起網友關切。羊城晚報記者向韶關市湞江區公安分局民警求證得知,確有其事,女童的母親將孩子留在韶關,孤身返回河北,并且明確表示不再接孩子回去,并且告訴公安機關“該怎么處理就怎么處理”。
據了解,韶關市湞江區公安分局站南路派出所民警接到群眾報警后,于11日在韶關火車東站附近找到了這名女孩,此時的她已經在火車站附近待了一天多,粒米未進,夜里只能睡在火車站前的廣場上。民警將女孩帶到派出所并提供食物后,從女孩口中得知,她叫王紅娜,今年13歲,兩個月前和媽媽從河北衡水老家來到英德的外婆家,后來媽媽將她托付給韶關南郊鶴沖村一位朋友就獨自一個人返回河北,因為思念媽媽且很想回家讀書,身無分文的小女孩便獨自一人前往火車站。
派出所民警陳偉輝告訴記者,通過河北衡水警方找到女童的母親后,原以為事情很快就能得到解決,不料女童媽媽明確表示拒絕前往韶關接回女兒,“公安機關該怎么處理怎么處理”。湞江區公安分局民警劉振國說,民警先后十余次致電女孩的母親試圖說服她接回女兒,但對方態度堅決地拒絕,對于警方送孩子回河北的提議,這位母親也表示遲疑,稱還要與家人再溝通。劉振國說,從孩子母親口中得知,女孩的父親去世后,母親帶著女兒改嫁,后來又生了一小孩,就想將13歲的女兒交給姥姥撫養,但回到老家后發現,年事已高的母親恐怕也無能力照料其女兒,就只能將她托付給一位朋友。“女孩的母親稱自己第二個孩子剛剛出生,同時還在就遺產與前夫的家人打官司,無暇接回女兒,即便送回去,也要與前夫家人和現任丈夫商量,看他們愿不愿意收養孩子”。
11日晚,這名被遺棄的女孩已經被警方送往韶關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暫時安置,民警和救助保護中心方面會繼續勸說其母親接回女兒或者將女孩送回河北。
實習編輯 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