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重慶老太與七旬廣州老伯在穗定居,雙方還有模有樣地簽署了《共同生活協議書》。老倆口鬧別扭時,老伯就寫“分手通知”,和好了又相約到大夫山同騎雙人自行車游玩。不料老伯技術生疏,老太被單車壓致骨折。因為覺得老伯不負責任,既不安慰也不陪她上醫院,老太從2011年起連告3次打了6場官司,要求老伯支付生活費及治療費。
經法院判決,老伯須向老太賠償醫療費、后續治療費、交通費等合共1.1萬余元。而對于老太請求支付生活費的訴求,兩級法院意見不一。最后,市中院終審判決老伯向老太支付1.8萬元生活費。
新潮兩老分手寫書面通知
如今年近六旬的廖老太來自重慶。2008年3月,她認識了比她大10歲的施老伯。同年11月,二人確定朋友關系,而后廖老太跟隨施老伯到廣州荔灣區定居。施老伯在上海有一套房子,因為子女擔心廖老太會分割財產,所以一直不希望兩老結婚。
“實際上我并不貪財,我自己在重慶也有一套房子。”廖老太說,她在廣州定居后負責做家務,做飯給施老伯吃。2009年,雙方還簽訂了《共同生活協議書》,從10月1日開始每月給生活特助保障費(下稱生活費)600元。但同年9月27日,協議還沒開始履行,兩老因瑣事鬧別扭,施老伯向廖老太發出書面通知,取消《共同生活協議書》。“之后沒幾天,他就叫我將分手通知撕掉,說只是嚇唬我。”廖老太稱,直到2010年4月,施老伯連續給了她6個月的生活費。
游園騎車出事覺得對方冷漠
2010年5月,因為重慶的房子爆水管,廖老太回了一趟重慶。施老伯到重慶找她,二人一起去上海看世博會。10月3日回穗后,廖老太與施老伯等人又一起去廣州大夫山公園游玩。兩老同騎一輛雙人自行車游玩,結果廖老太的腿意外摔傷了。隨后,廖老太將施老伯告上法庭,連續打了6場官司。
“我要起訴,是因為我無法接受。他太無情,在我的腿受傷后從來不照顧我,也不給錢我治療。他這個人看錢太重了,我的心徹底絕望。”廖老太訴稱,事發時她說自己不會騎車,結果施老伯很生氣,她才無奈順從上車,由施老伯一人踩行。當到達景點下車時,施老伯欲將右腳跨向左邊,結果車沒扶穩,二人都摔在地上。
廖老太說,當時一名路過的小伙子將她扶起,而施老伯卻不聞不問。事后,她的左膝蓋關節處骨折,去了幾家骨傷科醫院治病,因年老骨質增生疼痛不已。但期間施老伯沒有陪她上醫院看過一次病。
“我曾多次提出,希望他能對我負一點責任,對我和氣一點,說上一句‘對不起’之類的話,也讓我在心理上、情感上得到一些慰藉。但是我的這些要求,他都沒有讓我得到滿足。事到如今已經一年了,他什么也沒說,什么也沒做,似乎沒有一點愧疚感。”2011年9月,廖老太到荔灣區法院起訴,要求施老伯賠償其治療費用等共計4.8萬余元。
法院判決
兩老都有錯
老伯賠付萬余元
荔灣區法院一審認為,兩位老人同騎一輛雙人自行車游玩,下車時自行車傾倒,致兩人跌倒在地,老太被自行車砸傷腿部,是兩人均沒有盡安全、謹慎的注意義務所致,應各承擔一半過錯責任。經審查,廖老太應獲賠償醫療費、后續治療費、交通費合計2.2萬余元,遂判決施老伯賠償1.1萬余元。兩老均不服提出上訴,市中院維持原判。
2012年11月,廖老太又接連以不同理由兩次起訴,一是要求賠償后續治療費近5萬元,二是要求施老伯支付30個月生活費1.8萬元。最終,法院認定后續治療費損失為1346元,施老伯賠償50%即673元。
老太照顧老伯
應取得生活費
但是,廖老太要求施老伯支付30個月生活費1.8萬元,這筆錢是贈與還是勞務所得,兩級法院意見不一。
荔灣區法院一審認為,兩位老人屬于朋友關系,雙方之間不存在法定的扶養義務,《共同生活協議書》實質是施老伯單方對廖老太的贈與合同,且不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的性質。而施老伯已發出取消協議的書面通知,實質是單方撤銷贈與,遂判決駁回廖老太的訴求。
但市中院撤銷了一審判決,認為廖老太跟隨施老伯從重慶來到廣州,以共同生活、相互扶助、相互照顧為目的。《共同生活協議書》中雖然沒有明確約定廖老太所要承擔的義務,但在實際共同生活期間,廖老太確實承擔了照顧施老伯起居飲食的責任,并非是單方、無償的行為。
市中院還指出,雖然施老伯曾發出分手通知書,要取消執行協議書,卻從約定時間開始,每月支付生活費。而此后,兩人仍然生活在一起,廖老太亦承擔了繼續照顧其生活的義務。因此,該院終審判決施老伯向廖老太支付1.8萬元生活費。
老伯喊冤
“一把年紀玩車還不是為她?”
開庭時,施老伯沒有到庭,他在答辯狀中稱,到大夫山租玩旅游自行車完全是同行的親戚朋友一手操辦,自己是“服從分配”和“當仁不讓”去接受騎車接載廖老太的這個任務。之所以發生翻車事故,是因為廖老太的腳放在車架上遲遲不下車。
施老伯還辯稱,“我是一位有50年車齡的騎車老手,自2001年享用老人優惠卡后,停駕自行車將近10年,我騎車僅是為了方便和省公交錢,自己也這么一把年紀了,根本沒有玩車的雅興,還不是為了她表現出的興致才去騎車的?”施老伯認為自己沒有過錯,不同意支付醫療費。他還認為單車事故已過一年,廖老太曾在2008年被汽車撞傷過,現在的后遺癥,應該也包含舊傷。信息時報訊(記者 魏徽徽 通訊員 陳曉紅)
實習編輯 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