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監管狀態。
郭增喜:24小時不離視線的這種狀態。
記者:你作為一名警察,給我們解釋一下這是一種什么樣的狀態?你是一種什么身份,在當時?
郭增喜:當時我就是屬于嫌疑人。
記者:屬于嫌疑人?
郭增喜:也不是,當時沒立案。
記者:當時24小時都有人在監控你,這屬于紀律還是法律?
郭增喜:紀律和法律之間吧,就是防止你不在視線內。
解說10:盡管當地的醫院做出了腦部一處骨折、多處淤血的報告,法醫也初步認可“輕傷”的結論,但是林州市公安局并沒有按照故意傷害罪造成輕傷的情況對犯罪嫌疑人郭增喜施行刑事拘留,而是監管。
記者:什么叫監管?
魏書平:就是要守住他,他在住院要守住他,看住他。
記者:是叫逮捕嗎?
魏書平:不叫,不是刑事強制措施,就是咱臨時、就是這種不規范的,怕他跑了
記者:為什么不一開始就讓他進入到法律程序?
魏書平:因為這個傷害案件,它法醫鑒定它一般都有個過程,不可能馬上出來,所以說只能臨時就采取了這么個措施。咱們常規的辦理傷害案件,就是傷害案件發生之后,首先有辦案人員受理,受理以后進行調查取證,這個調查取證等法醫鑒定出來之后,再決定立不立案,立什么案。
記者:為什么法醫鑒定遲遲沒有出來?
魏書平:當時咱們的辦案民警說的是開出了個法醫鑒定委托書,要通知家屬來取,當時家屬意思是說小孩小,正在治療,有沒有后遺癥還不知道,所以說不愿意去做。
記者:但是你們好像一直沒有進行這方面的鑒定,為什么?
李青峰:住院的時候,公安方面說過,說差不多就做做鑒定,做做法醫鑒定,當時覺得小孩剛治療差不多,不想去做鑒定,又覺得害怕,咱也擔心,因為她的腦部不能經常做X光。
記者:但是你們知不知道,如果沒有做出法醫鑒定,可能那邊就進入不了法律程序。
李青峰: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