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警方披露男童被挖眼案部分偵破細節 學者呼吁警方公布完整證據鏈
▲8月31日,警方在案發現場周邊搜尋破案線索。
京華時報記者譚青攝
山西臨汾警方宣布男童被挖眼案嫌犯系其已自殺的伯母后,針對公眾質疑,披露了案件部分細節和偵破過程。就此,中國政法大學刑訴法教授洪道德昨天表示,警方仍需公布更多偵破細節來支撐證據鏈的完整性,最關鍵的是有無證據證明紫色血衣就是張會英案發當晚所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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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色血衣上僅有兩人DNA
山西臨汾警方3日宣布男童被挖眼案告破后,針對公眾認為的拿死人頂罪、信息公布缺失的諸多質疑,警方4日披露了案件的部分細節和偵破過程。
在目前公布的調查結果中,關鍵證據是:在犯罪嫌疑人張會英的衣服上,多處檢驗出受害男童郭某的血跡,并檢驗出張會英的DNA。
“檢測證實,衣服上的血跡正是張會英在作案時,受害兒童郭某反抗和掙扎中遺留在衣服上的。”臨汾市公安局刑事技術處處長韓智慧說,經檢測,在這件紫色上衣的上前胸部、后背、袖口處檢出10余處血跡,經DNA檢驗后分析認為,DNA分型與受害兒童郭某一致。
同時在紫色上衣的領口和兩個袖口處提取了多處的斑跡,經檢驗是混合的DNA峰譜,其中包含有兒童郭某和張會英的DNA分型,并且這個分型不支持其他人所留,由此說明這件衣服是張會英所留,具有張會英穿著這件衣服的唯一性,排除了其他人穿著的可能性。
臨汾市公安局刑事偵查支隊政委張麗青介紹說,經走訪,現場附近有群眾介紹,一名穿著紫色衣服的女人把受害兒童抱走了。
男童稱嫌犯與伯母一樣
“我問孩子,壞人像不像你大大(方言,伯母),孩子先說像,之后又說不像。”張麗青介紹,受害兒童最初情緒很不穩定,只能肯定只有一個人,而且是女性。孩子對普通話與汾西方言難以區分,辦案民警問:“說的話是和警察阿姨一樣的話,還是和媽媽一樣的話?”孩子回答:與媽媽說的話一樣。由此可見犯罪嫌疑人為當地口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