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市委組織部今天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查處一起賄選事件。
金華市金東區曹宅鎮花廳村黨支部委員、村監委會主任張某,為了在今年即將開始的村級組織換屆中當選村黨支部書記,分別給予本村3名黨員人民幣1500元、1200元、1000元,并要求他們在今年的村黨支部換屆選舉中支持自己當選村支書。同時,張某還請村里的部分黨員吃飯,要求他們在今年的換屆選舉中支持自己當選村支書。
張某用賄賂的方式妨害黨員自由行使選舉權,其行為已妨害選舉,應受組織處理和黨紀處分。金東區紀委研究決定,給予張某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對其他涉案人員進行警示約談。(記者張丹丹 徐曉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