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判決,蔡彬表示沒有意見,但要回去和律師商量后再決定是否上訴。
判后,主審法官接受了記者采訪,他表示蔡彬在接受審問時表現出十分后悔和痛心。而對于網絡曝光的22套房產為什么檢察院沒有納入指控中,主審法官表示,這22套房產大部分都是1999年到2003年所購買的,作為一名處級干部,當時的工資收入也是有能力購買這些房產的,當年天河北的房價是四千到五千元一平方米,南沙一套一百多平方米的房子也就9萬元左右。
“網絡舉報蔡彬22套房產的帖子是抓住了人們對房價過高的反常心理”,但在法院審查時,的確沒有證據鏈條能證明蔡彬所購的22套房產是通過受賄所得,人們沒有注意到當年房價低、不限購的情況,因此作為60、70后有能力購買多套房產和現在80后被高房價壓迫的情況有所不同。
主審法官認為,構成蔡彬犯罪的核心問題在于權錢交易,以“低投資高回報”的形式獲取利益,這種少出資獲取利益的犯罪手法隱秘性非常強,也很少見,一般的犯罪人員都是采取不投資占股份收取回報,也就是以干股的形式獲取利益,蔡彬這種少出資的情況非常罕見。而對于蔡彬作為公務員還違規經商的行為,主審法官表示,這種行為在中國并沒有明文規定是違法行為,只是違規行為,紀委已經作出了處罰。(凌越鐘言 和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