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改一拆”行動正進行得轟轟烈烈。12日,記者從浙江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浙江省違法建筑處置規定》新聞發布會了解到,今年前八月,浙江已拆除違章建筑7904萬㎡,占三年應拆計劃的80%。
另外,《浙江省違法建筑處置規定》也即將于10月1日起實施。該規定界定了“違法建筑”,同時明確“即查即拆”制度,多途徑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
“三改一拆”是指改造城市規劃區內舊住宅區、舊廠區和城中村,拆除違反土地管理和城鄉規劃等法律法規的違法建筑。
今年是浙江省“三改一拆”三年行動計劃的第一年。據浙江省住建廳黨組成員朱永斌介紹,截至8月,浙江已累計拆除違法建筑7904萬平方米,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的263%。
據了解,浙江“三改一拆”行動計劃三年拆除的違建面積是1億㎡,目前的拆違量已達到總目標的80%。
“浙江三改一拆行動,沒有出現過去的拆小不拆大、拆明不拆暗、拆軟不拆硬的現象,也拆除了隱藏在違章建筑里的污染企業,拆出了美麗的環境。”朱永斌表示,截至目前,“三改一拆”行動已騰地9萬畝,相當于全省新增土地指標的1/3。
而為完善違法建筑處置程序,遏制新的違法建筑產生,《浙江省違法建筑處置規定》也將于10月1日正式實施。
據浙江省司法廳副廳長陳鐘介紹,該規定對“違法建筑”的界定明確,認定標準不搞“一刀切”。同時,對違法建筑的處置程序規范、具體,可操作性強。
該規定還提供了多種拆違方式,除“自行拆除”、“強制拆除”,當事人也可“申請拆除”,無需支付相關拆除費用。
陳鐘表示,該規定的最大亮點還是“即查即拆”制度:主管部門發現了正在建設中的違法建筑并責令當事人停止建設后,若當時拒不停止建設的,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責成有關部門采取拆除繼續建設部分的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規定特別強調要保障當事人的基本居住權利,將符合條件的違法建筑當事人納入城鎮廉租住房、經濟使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在符合法定情形的前提下,允許“違法建筑暫緩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