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偷走”的記憶
從12歲左右到上海,大力的記憶仿佛也只是從12歲那一年開始的。
“12歲前的印象很模糊。現在能回憶起來的只有一些斷斷續續的畫面”,大力說,自己最早的記憶,是被一個陌生老太太抱走,之后又不知怎么到了一個男人手里,“6歲的時候,我就到了一個男人手里,然后被他帶著到處偷東西,偷完再把錢交給他”。大力告訴記者,自己現在這個名字都是那時候開始叫的,“他們認為我年齡最小,力氣卻很大,所以就給我起了這名兒。”
跟著“大哥”偷東西,偷不著還被打,“雖然當時小,還沒有是非觀念,但總覺得拿別人的東西不好”。偷不到被打,偷的時候要是被發現,更要挨揍。就算偷到了,大部分的錢也是讓“大哥”揮霍掉,“我做夢都想著逃走。”
某個深夜,大力趁著其他人都已經熟睡,悄悄拿走“大哥”床頭的1000元,逃出了那個“魔窟”。“跑到火車站,由于不認識字,我也不知道火車開去哪兒,只是混在人群里,上了車。就這樣,稀里糊涂地來到了上海”。
絕境中遇好心人
到上海后的最初一段時間,大力是睡在馬路上過的。就憑著這1000元,大力省吃儉用過了兩個月。
絕境中,大力遇到了他認為是來“拯救”自己的人。“我流落街頭,有個中年人看我可憐,給了我十塊錢。還問我這么小年紀為什么不讀書?知不知道父母在哪兒?當他得知我的境遇后,就讓我跟他走,做一些路邊發廣告單的活。雖然收入不高,但總歸有經濟來源,不至于餓死了。”
大力說,這個好心人不僅給了他一口飯吃,還讓自己小女兒教他拼音識字。“認識的字不多,但已經能記下路名了。”
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大力不時摸著自己的錢包,“我沒讀過書,不識字。但這幾年在上海,我也享受過有錢人的日子。這個名牌錢包,就是當時送給自己的禮物。”
如夢的“奢靡時光”
讓大力感覺“脫胎換骨”的是他踏上南京路的那一刻。“到處都是閃爍耀眼的霓虹燈,還有密密麻麻的人群。我第一次在南京路上,根本邁不開步子——這原來就是人家說的上海灘吧。”
初到南京路不久,大力跟著別人一起販賣運動鞋。各種山寨、劣質、假冒的運動鞋,大力和其他小販一起大聲吆喝著。“賣假貨不會被抓嗎?”“當然被抓過,但我們想要吃飯,而且這個活也要日曬雨淋,自食其力,我覺得也沒什么丟人的。”
賣完運動鞋,再賣仿冒的各種名表。“主要都賣給老外,為了這個,我還自學了幾句英語日常對話。”
大力說,那幾年是自己到上海后最“風光”的時候了——賣假貨的暴利讓他也可以出入各種高檔餐廳,“那時候一有錢,我就跑到最豪華的飯店,點最貴的東西吃。從小一直過著乞討、餓肚子的生活,終于可以隨心所欲地吃了,我就一定要吃得比別人都好!”
只想要安穩的生活
與此同時,曾經讓大力“翻身做富人”的假貨生意也越來越難做,“人家老外開始了解我們行情了,一般不會來買。即便來,殺價也很厲害。”而政府監管部門則不斷加強打擊力度,令大力甚至一度預感“自己又要過回以前的苦日子了”。
“一個人的時候,會想很多事情,特別是反思自己曾經經歷過的事情。比如賭博,我就是在這之后對自己發誓,永不再賭。又比如孤獨”,大力說,當自己千金散盡時,很多以前所謂的“好朋友”都離去了,“那一年10月17日,是我來到上海9周年的日子。我不知道自己的出生年月,就把這一天當作自己的生日”,這一天,大力給自己買了蛋糕,插上蠟燭,望著搖曳的燭光,淚雨滂沱。
“太多的苦難和坎坷浮現在眼前,我覺得能走到今天很不容易,所以更要加倍珍惜”,大力說著,低下了頭。
如今,大力在幾個朋友的幫助下,開始做一些手機零配件批發的生意,日子重新有了起色。去年,他通過網絡,認識了現在的女朋友,“自從談戀愛后,我感覺自己懂事了不少,至少要學會像個男人一樣用肩膀扛起生活”。大力指著那間小屋子說,他現在就和女朋友蝸居在這里,“不過,以后的日子會越來越好,我相信自己可以做到!”
記者手記
和大力見面,約在上海一條僻靜的小巷。幾次改換時間和地點,最終在我的勸說下,還是同意帶我來到他那不足8平方米的住處,“別見怪,這地方除了小一點,其他都還好”。
和大力聊天,最大的感覺是,他用著或許同齡人中少有的警覺和世故,將自己牢牢地包裹起來,很難讓別人觸及他的內心世界。唯有取得他的信任,才能令他敞開心扉。
當他說完自己的故事,我問大力,有沒有感覺像一部現代版的“三毛流浪記”?大力竟然天真地說,“對哦,是有點”。他曾經試過所有他能想到的辦法,“我只想要一個身份,只想知道自己是誰?是怎么過完頭一個十年?”但結果依然令他失望。
我想,流落在全國各個角落,應該還有很多個“大力”,其中還可能有很大一部分人近況遠不如他。販賣人口、人倫慘劇,幾十年來都不曾停歇地上演著。誰該為這些孩子負責?誰又該為這些悲劇反省?追求著高度發達的城市,街頭撒滿“大力們”的辛酸與無助,不能不說,這是一個多么巨大的諷刺!文/圖記者 賀涵甫、張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