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下場/
只偷了個蘋果或被判10年
李某向警方供述,當天凌晨1時許,自己肚子很餓就到處找吃的。他順著人民南路走進一條巷子,后來發現是一個小區。他走到一棟樓下,發現一樓房間的窗戶只有紗窗,沒有鐵欄桿,就翻了進去,“在客廳里找到了蘋果,就開始吃。”張大媽平時睡眠很淺,聞聲而起,才發生以上驚險的一幕。
承辦檢察官介紹,由于入室盜竊沒有金額限制,只要偷到了財物,無論價值大小,都構成盜竊罪既遂,而李某入室后偷了一個蘋果吃,已經構成盜竊罪既遂。在被發現后,他反而拿起廚房的水果刀,威脅姚大爺夫婦,已經轉化為搶劫罪既遂。
至于是否屬于入戶搶劫,檢察官說,還有待公安機關進一步補充證據,根據當時的時間、周邊環境以及李某當時的犯罪心態等因素綜合判斷。因為入戶盜竊在3年以下量刑,而轉化性搶劫則在3年以上10年以下量刑,如果李某最終被認定為入戶搶劫,將在10年以上量刑。“搶劫和入戶搶劫的量刑幅度差別很大,對證據的把握更加嚴格審慎。”承辦檢察官說。
大爺支招/
多看書看報遇事要“冷靜、保命”
昨日,姚大爺告訴成都商報記者,雖然李某當時服軟,但他覺得,李某后來還是會硬氣起來的,“我們的教育只是表面教育,真正的還是需要政府來教育。”姚大爺本來只是想讓眾人教訓一下李某,后來聽說李某要被關幾年,他也沒想到后果會這么嚴重。
姚大爺說,他今年82歲了,在部隊食堂工作了幾十年;經常看書看報,也看到過類似情況。他說,遇到這類突發事件,一要“冷靜”,才能隨機應變,與歹徒周旋;二要“保命”,身體是最重要的,如果被傷到了,小偷最多會被多判幾年,但自己受傷了劃不來。 (記者王英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