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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陳永洲10月19日被長沙警方以涉嫌損害商業(yè)信譽刑拘。陳永洲曾發(fā)表10篇報道批中聯(lián)重科,中聯(lián)重科回應稱其“從未就報道事宜采訪過中聯(lián)重科的任何一個人”,并就此向長沙警方報案。
新快報10月23日頭版。(圖片為網(wǎng)絡截圖)
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刑拘 曾連續(xù)發(fā)文批中聯(lián)重科
新快報披露記者被長沙警方跨省刑拘過程
新快報聽眾:人
#聲音#【長沙警方,請放人!!】#新快報記者被抓#各位讀者,我們的記者陳永洲報道了中聯(lián)重科財務問題,然后他就被長沙警方跨省抓走了,罪名是涉嫌損害商業(yè)信譽。對此,我們要吶喊——請放人!!! 敝報雖小,窮骨頭,還是有那么兩根的!更多內容請瀏覽新快網(wǎng)http://url.cn/KlJRkS
2013-10-23 08:10:06
轉播
各位讀者,我們的記者陳永洲報道了中聯(lián)重科財務問題,然后他就被長沙警方跨省抓走了,罪名是涉嫌損害商業(yè)信譽。對此,我們要吶喊——
請放人
敝報雖小,窮骨頭,還是有那么兩根的
本報評論員
假如,你是個記者,寫了些批評某公司的報道。有一天,警察叔叔把你抓了。
請你不要激動。人家是有理由的——“涉嫌損害商業(yè)信譽罪”——關你幾天、幾十天,查查總可以吧?
現(xiàn)在,我們新快報的記者陳永洲,不幸成為了那個倒霉的家伙。
我們很想抽自己兩耳光。
因為我們一直以為,只要負責任地去做報道,就不會有問題;萬一出現(xiàn)問題,我們登報更正,致歉;實在嚴重,對簿公堂,輸了官司,該怎么賠就怎么賠,該關門就關門,那也是活該。
但事實證明,我們太天真了。
陳永洲在熬過三天三夜,終于見到律師時說,他可以熬個三十天,多了,就不敢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