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卷一共設計了6個問題,其中4個問題有關今年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涉及網民對腐敗問題的感受、對反腐工作成效的滿意度、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貫徹執行的效果評價,并直問被調查者今年在黨和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辦事過程中,是否向有關工作人員送過錢物。調查還專門設計了問題以了解網民的舉報途徑選擇,“在互聯網上發布”成為與“寫信給有關部門”、“撥打專門舉報電話”、“登錄專門舉報網站”、“直接到有關部門上訪”、“找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反映”、“向新聞媒體曝光”等并列的選項。
此外,問卷的最后一個問題有關公眾對遏制和消除腐敗現象的信心,可供選擇的答案分別是“有信心”、“較有信心”、“一般”、“沒信心”和“不好說”。
國務院出臺辦法規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
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應向社會公布
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預案在編制前“應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類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應向社會公布”,上述要求出現在國務院辦公廳日前轉發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中。《辦法》提出規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應急預案應針對多發易發突發事件
辦法規定,應急預案按照制定主體劃分,分為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兩大類。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由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制定,包括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等。
《辦法》指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針對本行政區域多發易發突發事件、主要風險等,制定本級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編制規劃,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適時修訂完善。單位和基層組織可根據應對突發事件需要,制定本單位、本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編制計劃。要求預案制定牽頭單位應當組成預案編制工作小組,吸收突發事件應對主要部門,共同開展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既能保證應急預案符合現行法制、體制,又有利于預案的銜接和執行到位。
部門應急預案至少每3年演練一次
《辦法》規定,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人員廣泛參與、處置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至少每3年進行一次應急演練。
應急預案經費納入預算統籌安排
《辦法》要求在編制前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又是一大亮點。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定期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要指定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相關具體工作,將應急預案規劃、編制、審批、發布、演練、修訂、培訓、宣傳教育等工作所需經費納入預算統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