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武林外傳》 賺出糾紛
中影集團被告上法庭 被索收益約一億元
本報訊(實習記者嚴琪)2011年熱映的電影版《武林外傳》上映后票房飄紅,在投資方迎來收獲時節之際,作為其中一方的民營企業北京聯盟影業投資有限公司卻將中國電影集團公司制片分公司告上法庭,討要其合作拍攝電影版《武林外傳》收益分成約1億元,該起訴訟也是近年來影視業中涉及金額最大的案件之一。7日上午,本案在市一中院公開開庭審理。
開庭之前,書記員用手推車將本案有關證據“推進”了法庭,雙方提交的證據摞起來高達一米。
據原告聯盟影業稱,2009年12月31日,熱門電視連續劇《武林外傳》的制作者聯盟影業與中影制片分公司簽訂合同,聯合投資拍攝《武林外傳》電影版。
合同顯示,雙方共同投資1700萬元拍攝影片《武林外傳》電影版,其中,聯盟影業投資占30%,中影集團投資占70%,并按投資比例分享發行凈收入。之后,按合同約定,聯盟影業陸續支付了共計510萬元投資款,即全部制片成本1700萬元的30%。雙方按投資比例分享發行凈收入。
2011年,賀歲檔《武林外傳》電影版在國內外上映。來自北京電視臺文娛播報的報道顯示,當年1月26日至2月28日,《武林外傳》電影版票房收入超過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