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下半年開始,聾啞人小蔡和視力殘疾的小梅,為了一張結婚證,跑了5趟瑞安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卻因為無法表達“我自愿結婚”,而被拒絕。
前兩天,為了證明小蔡智力正常,全家人陪著小蔡去溫州市第七人民醫院做智力測試。做完檢查,醫院的鄭副院長表示:小蔡應該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本報曾連續報道)。
昨天,記者收到好消息。11月23日,小蔡帶著小梅再一次來民政局,親手寫下“我自愿結婚”5個字,他們終于領到了結婚證!
那一刻,小蔡是那么激動。
當時,工作人員問:“你們兩人是不是自愿結婚?”對于能否領到結婚證,這個問題關鍵。前面幾次,都是因為小蔡不能正常表達結婚而領證失敗。
陪在一旁的家人,都十分緊張。
只見小蔡拿著筆,在紙上慢慢寫出了“自愿結婚”四個字。
接著,工作人員遞給小蔡一張《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要求他填寫。小梅只學過盲文,不會寫字,于是,填表的重任又落到了小蔡身上。沒上過學的他,能夠勝任嗎?
不料,意外的事發生了,小蔡一筆一畫認真填好了整張表格。
原來,兩人來登記結婚已經有好幾回了,表格要填些什么內容全都一清二楚。這段時間,小蔡在家里一有空,就苦練需要填寫的內容。另外,民政局工作人員也多次上門幫忙。
工作人員向小蔡做了一個拍照的動作,小蔡高興地點頭表示領會,他拉起小梅,奔向登記大廳的拍照處。
面對鏡頭,這對小夫妻有些拘謹。攝影師說:“手把腰摟住,笑一下?!毙〔虛ё×诵∶返难?。
攝影師又指著小蔡比劃著說:“頭往左靠一點?!彼舱兆隽?。
“咔嚓”一聲,相機顯示屏上,兩個人頭挨著頭,笑得很燦
實習編輯 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