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側重管理懲罰的舊版規定比,新規強調寓管理于服務◎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計劃生育證明材料時收取費用等,將被問責
省政府日前公布第249號政府令《安徽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規定》。實施了13年的舊版規定廢止,流動人口將與戶籍地人口享有同等的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
新規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保障流動人口與戶籍地人口享有同等的宣傳教育、技術服務、優生優育、生殖健康、獎勵優待、便民維權等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實現均等化。
據此,流動人口在現居住地可以享受生殖健康咨詢指導服務;免費獲取避孕藥具,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晚婚、晚育和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人員,可以按照規定享受假期等相關待遇;實行計劃生育的,在生產經營等方面獲得支持、優惠,在社會救濟等方面享受優先照顧等。
省人口計生委有關人士表示,我省是流動人口大省,流動人口約1600多萬人,怎樣服務管理是計生工作的重要任務。與側重管理懲罰的舊版規定比,新規根本區別在于強調為流動人口服務,寓管理于服務。新規提出,細化有關部門職責,通過信息化手段、區域協作,推行證件網上申請、實現網上查驗基本信息等,為流動人口提供“一盤棋”的服務管理。
根據新規,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計劃生育證明材料時收取費用,要求已婚育齡婦女返回戶籍所在地進行避孕節育情況檢查,未依法落實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獎勵、優待等,將被問責。(記者夏勝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