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戚工友:
他挨個打電話說被冤枉
現年46歲的吳偉青生前是東源縣輝科建材發展有限公司(又稱輝科水泥廠,以下簡稱“輝科公司”)的鏟車工。據輝科公司的員工、輝科水泥廠鏟車隊隊長吳金生介紹,吳偉青于1月2日下午跳塘自殺前,曾分別給他的哥哥吳偉彪、女兒吳海燕和公司工友藍小東等人打電話訴說,稱數天前自己好心將路上跌倒的老人攙扶起來,并將老人送去醫院救治,反被對方“誣陷”成用摩托車撞傷老人,他說自己十分“委屈”,表示將“以死來證明清白”。
在惠州市某醫院工作的吳偉青的大女兒吳海燕告訴記者,1月2日11時30分,她接到父親吳偉青的電話。父親說:去年12月31日12時50分左右,他駕駛摩托車的時候,遇到鄰村一位拄著拐杖的老人在路上跌倒,自己好心將老人攙扶起來,并將他送往醫院救治,反被老人“誣陷”說是自己撞傷他的,老人家屬要自己交10多萬元的醫療費。東源縣燈塔中隊的交警當天也來電催他重新做詢問筆錄。
“家里哪有這么多錢?”吳海燕說:“爸爸來電話說自己也不想死,是被人逼死的,自己為扶起摔倒老人反被索賠感到煩惱,不如以死證明清白,免得拖累家人。”隨后,吳偉青向女兒吳海燕吩咐后事,要求她今后照顧好家里的奶奶、媽媽和弟妹。之后,吳偉青與女兒失去了電話聯系。同樣內容的電話吳偉青打了好幾個。
傷者家屬
沒撞人他會那么好心?
昨日下午,記者從河源市中醫院了解到,摔倒受傷的老人仍在醫院接受治療。對于死者家屬所說的10多萬元的賠償,老人的大女兒矢口否認,認為只要當事者幫他們治好老人的傷就可以了。不過,老人的大女兒反問:“如果不是用摩托車撞傷老人,他會那么好心主動送我爸去醫院,自己墊醫藥費嗎?”
據當地醫院醫生稱,摔傷的老人除了骨裂傷情外,還查出有多種器質性疾病,現已對傷者家屬下了病重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