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星島日報》報道,1月17日,約100名在去年7月韓亞航空中受傷的乘客正式向失事飛機制造商波音公司提出訴訟,要求其承擔部分責任,并對乘客的人身傷害作出賠償。
據CNN報道,受到空難中乘客的委托,芝加哥的瑞貝克律師事務所(Ribbeck Law Chartered)17日向伊利諾伊州(Illinois)庫克縣(Cook County)巡回法院提交訴狀,訴求法庭判定波音公司應為空難承擔部分責任,并為乘客的人身傷害(Personal injury)作出賠償。原告多為韓裔和華裔乘客。波音公司方面暫時并沒有給出正面響應。
指飛機有設計缺陷及安裝不當
根據起訴書上顯示,原告方認為波音公司制造的失事飛機存在設備存在設計缺陷及安裝不當,如自動油門(auto-throttle)、自動駕駛系統、低空速預警系統(low airspeed warning systems)等,導致出于危險情況下對飛行員警告不足,是導致飛機墜毀的常見原因之一。
起訴書中還稱,在2009年土耳其航空公司發生空難后,波音公司改裝了其數百737客機的低空速預警系統,但777客機上卻沒有安裝這樣的預警系統。
除了對飛機硬件提出質疑,原告方還認為波音公司“沒有妥當培訓韓亞航空公司的飛行員熟悉使用777客機上的設備。”
全國交通安全委員會(NTSB)上個月在調查聽證會上公布,當時駕駛失事航班的飛機師李康國(Lee Kang Kuk)曾向調查人員表示,對于手動控制777客機降落感到“壓力很大”和“十分困難”,降落時自動降落系統是處于關閉狀態,而他卻以為是開啟的。當值的飛行員們表示當他們意識到降落時高速太低、速度過慢,緊急設置自動控制油門,但為時已晚。
調查報告指出,韓亞214航班降落時速度過慢和降落時高度太低,是導致空難發生的兩個相關聯的原因。出事前幾秒,飛機的速度已經低于103哩,而正常情況下同類型飛機降落時速度不能低于137哩。
空難發生時,是46歲的李康國第一次在舊金山國際機場降落。雖然之前他已經有超過一萬小時的飛行經驗,但駕駛出事的波音777同類機型的經驗只有35小時,而且之前降落舊金山他都是作為副機師。
律師稱告舊金山政府勝算較大
舊金山專注人身傷害案件的沈律師表示,遇難者家屬控告舊金山政府的勝算比較大,一般來說,針對飛機制造商的訴訟,大多以庭外和解告終,會根據每個乘客的傷勢而有不同額度的賠償。
全國交通安全委員會主席赫斯曼(Deborah Hersman)去年底曾表示,空難調查仍在進行,造成空難的具體原因報告將于今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