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離異男子經人介紹與異地一女子相識,男子交友心切,自愿出路費2000元讓對方坐飛機來相親。見面后,因雙方無法定下婚姻關系,男子反悔,向對方索還路費。女方當然不愿退還,于是報警。經民警調解,女子退還800元后登車返鄉。
16日上午8時39分,柳邕路宏祥園小區阿宏(化名)家里傳出了爭吵聲,“把我出的路費2000元還給我,否則你就不要出門。”阿宏厲聲喊道。“是你自愿出的,不讓我走就報警。 ”對方一女子回答,隨后撥打了報警電話。
柳石派出所社區民警接到報警電話后驅車來到現場,從雙方當事人口中得知:38歲的阿宏離異已幾年,獨自帶兒子一起生活,忙里忙外,讓他萌發又成家的念頭。經朋友介紹,阿宏認識了一湖南女子阿芹(化名),兩人年紀相仿,幾次通話后雙方有了好感。為了想見到真實的阿芹,阿宏主動向阿芹提出讓她坐飛機來柳,路費由他支付,阿芹也同意。
14日,阿芹從湖南乘坐飛機來柳與阿峰見了面,雙方都較滿意。春節將到,阿宏想與對方確定婚姻關系,好在父母面前有個交待,便向阿芹提出了要求:如果兩人定下關系,阿芹在他家住下,他就一次性幫她交完養老保障金,讓她以后過上安穩的生活。阿芹不同意,認為才見面就定下終身,如果有朝一日阿宏反悔,吃虧的是她。于是,她向阿宏提出,先買養老保障金,再確定婚姻關系。阿宏也怕上當,不同意,于是雙方發生了爭吵。
阿芹見阿宏心不誠,要撿行李回家。阿宏提出,把來時墊付的機票錢2000元返還,才能放她出門,阿芹不肯,于是報警。
民警指出,阿宏想與阿芹確定戀愛關系,主動墊付了乘飛機費用,現目的沒有達到,也應承擔一定責任。最后,由民警調解,阿芹退還800元路費,離開阿宏家,踏上返鄉路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