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觀點
理性對待“裸辭” 小心“裸辭”成“裸奔”
這兩天來,導報記者在人力資源市場隨機采訪發現,不少用人單位在春節之后都有不同程度的員工離職現象。在餐飲業、服務行業,一批去年新入職的員工,90后的“裸辭者”居多。
廈門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主任陳鵬飛說,從企業的反饋看,90后這一代,與他們的父輩相比有很大不同,相當一部分年輕人是抱著“旅游式打工”的觀念。曾有用工企業對員工做調查,這些年輕人說辭職并非工資、福利不理想這些原因,而僅僅因為他們想離開一個城市,趁年輕多出去走走,開開眼界。
對此,一位勞動關系專家則表示,“裸辭”需慎重、理性對待,如果處理不當,也會帶來消極的一面,如不能重新就業、反復地跳槽會造成較高的時間成本和生活成本壓力,“裸辭”變“裸奔”。
專家表示,員工節后“不告而別”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行為,員工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責任。此外,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公司可能無法為勞動者辦理退工、退保手續。如果退工、退保手續未辦理,勞動者到新的一家公司上班,新的公司無法辦理招工、社保繳交等手續。
還要提醒企業的是,在錄用員工前,應先審核一下勞動者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實性,勞動者是否已經與前一家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是否承擔保密、競業禁止義務。如果企業招用了一名未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或者是承擔保密、競業禁止義務的勞動者,有可能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