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梁偉雄找幾個主要辦案人員一起商議,大家都認為,曾是酒店老板,且案情重大,假如取保候審案件無法繼續偵辦。
由于變更強制措施需要治安大隊同意,謝龍生作為分管治安大隊的領導,一直未同意鄭北泉的放人要求。29日,鄭北泉將謝龍生、梁偉雄叫到一起商量變更強制措施一事,謝明確表示反對,提著包立刻就離開了。
謝龍生此前接受媒體采訪時稱,自己是在鄭北泉打招呼要求放人后才“感覺不對”。此后,他調取監控錄像發現鄭北泉的弟弟也在現場,并進一步了解到鄭振洪持股的情況。
“3·23”涉毒案的酒店內和停車場均發現大量毒品,但因為鄭北泉的表態,沒有人就毒品的來源和販毒問題進行調查。新華悅酒店的諸多工作人員在接受調查時稱:“3·23”案發后,公安人員對他們的詢問更多側重于酒店的經營管理,沒怎么涉及毒品,而最后簽字的筆錄上也沒有任何與毒品來源有關的問題。
英德市公安局治安大隊副大隊長白志清回憶,治安大隊曾希望把毒品來源和販毒問題交給緝毒大隊,但對方拒絕接手。
4月下旬,鄭北泉召集相關辦案人員傳達了英德市委書記徐建文對“3·23”案件的嚴厲批示,并要求辦案人員嚴格查下去。白志清回憶,鄭北泉還特地讓記錄員把自己要求嚴辦的話記下來。但會議結束后,白志清立刻就接到梁偉雄電話,“鄭局說先將案件放冷再說”。
鄭北泉供述,他是5月才知道鄭振洪在酒店有股份的事情,為此,他特別打電話給時任英德市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巫永忠,要求“不要亂傳案情”。
雖然最終沒有放人,但鄭北泉的表態顯然影響了案件的查處,一位辦案人員回憶:“鄭北泉是一把手,他可以影響到我們辦案民警的前途和名譽,大家都沒有辦案的積極性了。”
“很多人忌諱這個案件,工作中也產生了消極心理,大家形成了一種只要將容留吸毒的問題查到符合起訴條件就行了的心態。”一位辦案民警表示,后來參與案子的人越來越少,大家都不愿意管。
最終,6月13日,與“3·23案”相關的曾偉標等8人,被以容留他人吸毒罪移送英德市人民檢察院起訴。
不去上班去上訪
“3·23”案一度引來了調查組的調查,但鄭北泉最初的處理只是被調離崗位,其最終落馬,更多的是緣于副局長謝龍生、政委朱應忠的實名舉報,以及網絡輿情的發酵。
2012年6月13日,“3·23”案移送到英德市人民檢察院后,檢察院并未起訴,而是以毒品來源未查明為由,退回偵查。
7月14日,檢察院曾經交給英德市公安局一份《補充偵查提綱》,列出了38名犯罪嫌疑人的名單。要求英德市公安局進行補充偵查,但是,鄭北泉從辦案民警處得到該《補充偵查提綱》的復印件后,38名嫌疑人就突然消失了。
也是在6月,清遠市紀委接到匿名舉報信,舉報鄭北泉包庇“3·23”案主犯曾偉標及干擾案件查辦。隨后,清遠市公安局紀委組成聯合調查組就“3·23”案件展開調查。
聯合調查組曾陸續約談參與當晚行動的一些民警。清遠市紀委出具的一份材料顯示,謝龍生、朱應忠等人當時就鄭北泉的情況做了如實反映。鄭北泉可能被“雙規”的消息也在此時流傳開來。
一番調查之后,鄭北泉并未被立案偵查,取而代之的,是三個人都被調離了原崗位。
2012年8月3日,謝龍生被調任英德市司法局副局長,朱應忠被調任英德市政法委副書記。11天后,廖賢接任英德市公安局局長,鄭北泉保留副市長職位,被調入清遠市公安局任一位副局長的秘書,協助分管英德市公安局。
這一決定讓謝龍生、朱應忠不滿,兩人均拒絕到新單位報到上班。謝、朱二人在事后的反映材料上稱,他們是8月3日上午接到某領導的電話才得知被調離的消息,對方稱這實際上是清遠市一位領導的決定。3日下午,英德市委常委會召開會議,正式將兩人調走,限3天辦完組織手續。
謝龍生、朱應忠認為,這實際上是在干擾“3·23”案的查處。被調離后,朱應忠、謝龍生帶著“3·23”涉毒案的材料先去了清遠市紀委,隨后又去了廣東省紀委,最后到了北京找中央紀委上訪。
“3·23”案開始出現轉機。先是鄭北泉離開后,毒品來源迅速被查清,鄭振洪于9月底自首歸案。2012年10月9日,英德市公安局補充偵查完畢,將案子移交給英德市人民檢察院。
而鄭北泉的落馬,則源于網絡的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