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馬尾區人民政府官方微博截圖
官方通報:打人者為市容協管員
昨晚8點左右,福州市馬尾區人民政府官方微博發布了關于亭江“4·9”故意傷害案件進展情況的通報。通報對事件的經過做了描述:4月9號上午9時許,亭江鎮市容協管員林某某、翁某某在亭頭農貿市場周邊維持市場秩序,亭江鎮西邊村人鄭修院途經市場,對協管員工作態度提出指責,兩名協管員與鄭修院發生口角,之后動手打人,鄭修院倒地。隨后衛生院醫生趕到現場,經檢查,確認該人已經死亡。
目前,死者尸體已經移送司法機關進行法醫鑒定。公安機關以涉嫌故意傷害案對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并對案件進一步開展調查取證工作。馬尾區負責人表示,要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調查,依法處置。
市容協管員?臨時工?
馬尾區政府的這則通報中提到兩位傷人者的身份是該地區的“市容協管員”,而不是此前有媒體報道中提到的“城管人員”。那么,協管員和城管員到底有什么區別呢?我們查閱了相關資料了解到,市容協管員主要是在路上巡邏,發現有違反城市管理法律規定的各種行為,先進行教育,督促、幫助當事人自己糾正違法行為,如果碰到不聽勸阻,拒不改正違法行為的當事人,要及時通知城管執法人員依法查處。市容協管員不得穿制服,不具有行政執法資格。
換句話說,市容協管員屬于臨時工,沒有編制。但為什么沒有執法資格的協管員,卻能在眾目睽睽之下,對一位勸架的古稀老人痛下拳腳。誰給予他們如此大的勇氣和膽魄?有關事件的最新進展,中國之聲將會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