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昨天(19日)表示,新修訂的《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將從今年6月1號起正式實施,將全面理順藥品批發、零售等各個環節,保障公眾用藥安全。
目前我國所實行的《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是2000年頒布實施,經過12年的發展,現行規范在票據管理、冷鏈管理和藥品運輸等方面已經與市場發展不符。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安全監管司司長李國慶介紹說,新規定將在保障藥品質量的同時,提高市場的準入門檻。
李國慶:明確要求企業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并對質量管理制度、崗位職責、操作規程等一系列質量管理體系文件提出詳細要求,硬件方面,全面推行計算機信息化管理。
此外,針對藥品監管的薄弱環節,新規定還針對藥品經營行為不規范,購銷渠道不清等問題增設了新制度。
李國慶:提高了對冷藏、冷凍藥品的儲運設施設備的要求,特別規定了此類藥品在運輸、收貨等環節的交接程序和溫度監測、跟蹤、查驗等要求,強化了高風險品種的質量保障能力。
新規還要求,藥店等藥品零售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應當具備執業藥師資格,指導百姓合理用藥。根據介紹,新規將設置3年過渡期,到2016年,仍不能達到新規要求的企業,將停止其藥品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