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發布《進出口乳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自5月1日起實施
日前,國家質檢總局官網發布公告稱,《進出口乳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自5月1日起實施,進口乳品標簽上標注獲得國外獎項、榮譽、認證標志等內容,應提供經外交途徑確認的有關證明文件,這意味著今后那部分“吹水”的洋奶粉將不能再信口開河。
奶粉商隨口“吹水”真相成謎
根據質檢總局日前在其官網發布關于實施《進出口乳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有關要求的公告,“外交途徑確認是指經我國駐外使領館或外國駐中國使領館確認”。
業內人士認為,質檢總局之所以設立如此嚴格的官方把關門檻,是因為一些“出身不正”的洋奶粉普遍存在“吹水”成分。“一些在國外市場根本見不到的品牌,來到國內都聲稱自己是國際知名品牌,得過這個那個獎,其實都是欺騙消費者的。”
近日,記者在市內一家大型超市里的奶粉專柜看到,不少洋奶粉為顯示其品質優良,普遍在外包裝上突出標注“原裝進口”或各種食品類認證信息。以一款宣稱澳大利亞原裝進口的嬰幼兒奶粉為例,外包裝上宣稱獲得認證有:“原產地澳大利亞”、“歐盟有機食品”、“澳大利亞農牧林業局健康證明”、“澳新食品標準局食品標準法典(FSC)”、“澳大利亞檢驗檢疫局出口商品指令(PGGO)和加工出口管制食品命令(PFO)”等多達近十個。
新《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5月1日起實施
從今年5月1日起,我國將實行新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屆時將根據機動車使用和安全技術、排放檢驗狀況,對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實施強制報廢。昨日,市車管所就新規的主要變化內容進行了解讀。
“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機動車應當強制報廢。”
解讀:之前國家沒有相關規定,致使部分長期未參加安全技術檢驗的車輛流失在社會上,極易造成安全隱患。
“機動車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冊登記日期計算,但至出廠之日起超過2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
解讀:部分海關監管的進口車輛或汽車企業長期庫存車輛等均可能存在超過2年才辦理上牌的情況。這部分車輛安全狀況有可能發生變化,所以超過2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更加符合從嚴要求。
“營運載客汽車與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性質相互轉換的,按照營運載客汽車的規定報廢。”
解讀:比如,已使用5年的出租車使用性質變更為非營運汽車后,該車使用年限并不是和其他自用轎車一樣為無限期使用,而是只能夠按出租汽車使用年限8年規定,繼續使用3年。
商務部發布《舊電器電子產品流通管理辦法》
商務部今年三月發布《舊電器電子產品流通管理辦法》,規定經營者應提供不少于3個月的免費包修服務,舊電器電子產品仍在三包有效期內的,經營者應依法履行三包責任。《管理辦法》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全文如下:
舊電器電子產品流通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對舊電器電子產品流通的管理,促進資源綜合利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舊電器電子產品,是指已進入消費領域,仍保持全部或者部分原有使用價值的電器電子產品。包括制冷空調器具、清潔器具、廚房器具、通風器具、取暖熨燙器具、個人護理器具、保健器具、娛樂器具等電器產品和音像娛樂類、信息技術類等電子產品。
本辦法所稱舊電器電子產品經營者(以下簡稱經營者)是指從事舊電器電子產品收購或銷售活動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體工商戶。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舊電器電子產品流通,是指經營者收購和銷售舊電器電子產品的活動。
第四條 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從事經營活動,遵循誠實、守信、公平、公開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