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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備受社會關注的原鐵道部部長、黨組書記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一案,今天(9日)上午將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開庭審理。
今年4月10日,劉志軍案由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劉志軍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情節(jié)特別嚴重;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情節(jié)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中紀委也對劉志軍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經查,劉志軍濫用職權幫助北京博宥投資管理集團公司董事長丁羽心獲取巨額非法利益,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收受他人巨額賄賂和貴重物品;道德敗壞;對鐵路系統(tǒng)出現的嚴重腐敗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相關背景
劉志軍,男,1953年生,湖北鄂州人,研究生學歷,工程師。歷任沈陽鐵路局局長、鐵道部總調度長、副部長,2003年3月任鐵道部部長、黨組書記。2008年3月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被任命為鐵道部部長。2011年2月,劉志軍涉嫌嚴重違紀,中央決定免去其鐵道部黨組書記職務。同年2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十九次會議免去劉志軍的鐵道部部長職務。2012年5月,給予劉志軍開除黨籍處分。2013年4月10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對劉志軍案提起公訴。
2011年2月12日下午,鐵道部召開干部大會,會上,中央紀委副書記干以勝通報了劉志軍涉嫌嚴重違紀案件的情況。中央組織部常務副部長沈躍躍宣布了中央關于鐵道部主要領導調整的決定。盛光祖同志任鐵道部黨組書記,免去劉志軍鐵道部黨組書記職務。
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張德江出席會議并作重要講話。張德江在講話中指出,要狠抓黨風廉政建設。要認真學習貫徹中央紀委六次全會精神,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既要從嚴管理干部,又要滿腔熱情愛護干部,扎實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要吸取教訓、總結經驗,開展建設項目招投標專項治理,完善法規(guī)制度,加強招投標監(jiān)管。
張德江表示,要充分利用近年來鐵路系統(tǒng)發(fā)生的腐敗案例,在全系統(tǒng)開展警示教育,增強廣大干部的廉潔自律意識。要深入開展創(chuàng)先爭優(yōu)活動,進一步加強機關建設,不斷改進機關作風。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領導班子成員要發(fā)揮表率作用,一把手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