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地區易多發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教授楊河清對記者說,2006年,我國開始對中央機關、各省市津貼補貼發放進行清理規范,濫發津貼補貼現象曾經一度好轉。
“近年來,公務員工資一直沒有進行調整,發達地區財力相對雄厚,自行增加了一些津貼補貼項目。”這位專家說,“這導致地區間收入不合理差距有所拉大。”
有調查顯示,某機關單位僅通訊費就設置了“住宅公務電話包干費”、“無線通訊工具補貼”、“通訊補貼”、“特殊通訊費”4個補貼項目。
“通訊費、電話費、生活補貼、崗位津貼等名稱各異、花樣繁多的津貼補貼這一兩年在一些富裕地區層出不窮。”楊河清說,“這客觀上拉大了與艱苦地區、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的收入差距,很不公平。”
還有一種現象值得回味,由于省財政、市財政、區縣財政情況不同,在一些發達省份,某些在區縣工作的公務員能夠享受從國家到區縣的多級津貼補貼,收入反而比在市級工作的公務員高,而市級公務員又比在省級單位工作的公務員收入高。
創收事業單位更易發
記者在調研中發現,與機關相比,一些能夠創收的事業單位在津貼補貼發放上有過之而無不及。其中,群眾意見最大的是那些壟斷部分資源、行使某些職權而又被劃為事業單位的機構。
深圳市租賃中心這一處級事業單位的“史上最牛工資”曾引起廣泛關注,審計結果則證實這家單位人均工資30余萬元、最高工資74萬元并非“浮云”。
“有的事業單位是借公共資源肥了自己的口袋,更為重要的是我國法律法規對于事業單位的創收哪些該上繳、哪些可自行發放沒有明確的規定。”楊河清說。
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兼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說,針對津貼補貼亂象,我國要盡快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結構,規范各地自行發放的津貼補貼,加快健全地區附加津貼制度,平衡地區之間公務員的收入水平,建立職務與職級并行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