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結束,合議庭將在休庭后依法評議,擇期宣判?!彪S著審判長、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王旭光敲響法槌,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經過近5天的公開開庭審理,26日13時04分,一審結束。
22日上午8時43分,審判長宣布薄熙來案開庭審理,并告知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相關訴訟權利。公訴人、濟南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楊增勝宣讀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薄熙來涉嫌犯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三項罪名,被告人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進行了陳述,公訴人、辯護人分別訊(詢)問了被告人。
法庭就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薄熙來的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罪等犯罪事實進行調查。徐明、王正剛、王立軍(已判刑)等證人出庭作證,公訴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對出庭作證的證人進行了交叉詢問。公訴人宣讀了法國人德維爾、張曉軍(已判刑)等相關證人證言,當庭播放了偵查機關詢問證人薄谷開來(已判刑)、唐肖林的同步錄音錄像、涉案房產幻燈片等視聽資料,并向法庭出示了有關物證照片、相關書證以及被告人薄熙來的供述和親筆供詞。公訴人還出示了綜合證據,說明了本案發破案經過,以及被告人薄熙來沒有自首、坦白、檢舉揭發的情節。
第五日庭審情況:
·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一審庭審26日13時結束 擇期宣判
第四日庭審情況:
·公訴人證據顯示:薄熙來打罵王立軍 嚴禁重新調查“1115案”
·公訴人:王立軍因薄谷開來殺人遭薄熙來打罵等證詞可作定案證據
第三日庭審情況:
第二日庭審情況:
首日庭審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