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在外住酒店,沒看清相關細則就結賬,結果是難免吃虧。針對近日頻頻出現的住宿類投訴,太原市消協今日發布今年2號消費警示。
2月20日,外地消費者林先生入住太原某酒店的鐘點房,服務員說超過12小時后每兩個小時收費60元,結果,酒店結賬細則里還規定,“超過14 個小時按一天計”。林先生周五晚11點半入住,周日中午12點半結賬時,服務員要求支付920元房費,而林先生認為自己只應承擔682元。雙方在房費計算上發生較大分歧。
為避免住宿引起的糾紛,市消協提醒消費者,在出外旅行住酒店時要注意:住宿登記時,一定要認真閱讀《入住須知》,填寫好住房登記表,約定好相關事項,并告知離店日期;注意酒店是否有明示條款,明示必須是在經營者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務之前明示,而不是在事后告知,其目的是讓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前就有基本的了解。因此,消費者在入住時一定注意大堂或收費單、總臺等處是否張貼有相關規定。
消費者在發生消費行為后,一定要保存好有關證據。發生糾紛后,可及時與經營者協商或向消協投訴、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來源: 今題網 編輯:孫遲